第三章

类别:科幻灵异 作者:林清予林清悦 本章:第三章

    “林清悦,哦不,应该叫你张来弟,你要钱干吗?想转给谁?”</p>

    “转给我……”她很快反应了过来,没再说下去。</p>

    “是你亲生父母对吧?”</p>

    “你怎么知道?”她有些意外,不过仍是一副骄纵的姿态:</p>

    “既然都知道了,那我就不瞒你们了。是,我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了。这些年我做梦都想见他们,老天有眼,今天终于让我如愿了。”</p>

    “所以他们要钱你就给?完全忘记当年是他们遗弃了你?”</p>

    她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他们都和我解释了,当时我是被人贩子拐走的,他们也一直在找我。”</p>

    真相却是,当年他们生下男孩后就把她遗弃了,福利院捡到她的时候,已经快死了。</p>

    “他们是我的亲生父母,对我有生身之恩。现在他们过得不好,我想帮帮他们,难道不应该吗?”</p>

    好一个慈乌反哺的大孝女!</p>

    话已至此,如果再拦着别人“尽孝道”,岂不是有违人伦?</p>

    我爸终于看不下去了:“我们最后再问你一次,你真的决定认回他们吗?”</p>

    这一次她竟然犹豫了,看向我爸的眼神也有些心虚:“我只是想和他们相认,也没说要回去啊,我还是你们的女儿。”</p>

    呵呵,既要又要,想得倒美!我绝不会给她这种得陇望蜀的机会:</p>

    “不必了!现在你有两个选择。第一,远离他们,马上出发去美国继续学业。第二,去和他们团聚,而且你账户里的钱也归你自由支配……”</p>

    “我选二!”我话还未说完,就被她打断。</p>

    “很好,那事情就简单多了。程律师,开始吧!”</p>

    程律师将一份“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摆在她面前。</p>

    “现在你只需要在这份文件上签个字,你就自由了。”</p>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规定:</p>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p>

    前几天她刚过完十八岁生日,已经符合条件。</p>

    早在他们见面之前,我就把实情告诉了爸妈,他们都是清醒理智的人,自然明白及时止损的道理。</p>

    那个账户里有50万,本来是她去美国上学的费用,现在就当是“亲情买断费”了。</p>

    林清悦看着那份协议书,开始害怕了:“真的要这样吗?”</p>

    “没错,今天你必须签!”</p>

    她看我们态度坚决,也一脸决绝地放狠话:“你们果然是冷血无情的人。既然你们不仁,那就别怪我不义了。签就签,拿笔来!”</p>

    “不能签!”就在她即将落笔的时候,一声刺耳的吼叫传来。</p>

    声音是从林清悦手机里传出来的:</p>

    “闺女,这个字不能签啊,签了你就什么都没有了!”竟然是那对夫妇的声音。</p>

    不知道他们是如何密谋的,二人竟全程监听着这边的动静。</p>

    “为什么?爸妈,你们也听到了。现在是他们非逼着我做选择,咱们一家人好不容易才团聚,我肯定要选你们。”</p>

    她又将我们三人扫视一圈,冷冷地说了句:“因为只有亲生父母才靠得住。”</p>

    我差点没忍住笑出声。</p>

    你看,那边明显比她聪明多了。</p>

    “闺女你听我说,咱们是亲人,这一点到啥时候都不会变,团聚的事也不急在一时。再说家里现在也没有多余的钱养活你,你得继续待在林家……”</p>

    就差直说要把我们当“血包”“冤大头”了。</p>

    “爸妈,这个你们放心,现在我已经长大了,可以自己赚钱养活自己。”</p>

    “我琴拉得好,外面很多人邀请我去表演,一场就能挣好几百呢。”???</p>

    “我学习也好,马上就要去美国留学。学成之后,将来可以挣更多的钱,到时候咱们一家人都能过上好日子。”</p>

    我看着林清悦自信满满的样子,简直忍不住想为她鼓掌。</p>

    她大概还不知道,签完这个字,对她意味着什么……那边还想劝她,但一听到林清悦说她卡里还有50万,立马松了口。</p>

    “行了,别废话了,赶快签字!”我没耐心了,按着她签下了自己的名字。</p>

    张来弟,以后的日子,祝你好运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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