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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OBe 本章:1

    他发誓为我效忠的第三年,我没能救下他身染重病的青梅。

    于是,他夺了我的家产,挑断了我握针行医的手。

    将我刺了满背奴印,扔进了烟柳巷子。

    他踩着我的手,居高临下:救我的那点情分,那两年我都还给你了。

    后来,他却喝得大醉,赤红着双眼发了疯:我求求你,不要嫁给他……

    我只是天真一笑:可现在的我,只想要你死啊。

    1

    程十鸢,来客了。

    我跟在老鸨身后,亦步亦趋。

    昨晚腿上被烫的疤痕还隐隐作痛,我走得有些慢。

    彻夜通明的山庄,到了早晨反倒萧瑟了不少。

    人就在里面。

    你记着,那可是庄里的贵人,切不可扰了人兴致。

    一如既往的警醒。

    这一年多来,找我的哪个身份不比我高贵,真是可笑。

    反正干的也就只有那档子事,我头也没抬的就跪在了人脚跟前。

    掐着嗓子媚声道,爷想玩什么花样?只要不把十鸢的命玩没了,怎么着都行。

    这嗓子,若是放到从前我定然是不屑。

    可如今都只是为了活命,那点脸面我是一点都不想要。

    穿着锦靴的脚毫不客气的顶起了我的下巴。

    直到看清那人的面容,我愣了一阵,随后又重新恢复到那副浪荡的模样。

    墨执事今日来,可是为了瞧瞧十鸢死没死?

    肩上猛的一疼。

    程十鸢,在方微的病没好之前,你死不了。

    我好笑的看着那把泛着银光的匕首,这不是我之前送他的那把嘛?

    我伸手用力将那刺进肩胛骨的匕首拔了出来。

    你们都把我手废了,我还怎么救人?

    这也是他们留我一命的原因。

    方微身上的病,是之前在青楼里染上的脏病,不止一种。

    分明是自己为了钱出卖了自己的身子,偏生还非要说是什么被我爹强迫所致。

    这样任凭谁听了都觉着荒谬的话,墨卿声却对这个从小一起流浪的青梅深信不疑。

    世人皆传,当今世上唯有一人习得明月山庄庄主的清风针法,那便是他的女儿,程十鸢。

    你既学得济世救人的阵法,为何不愿传教给旁人。

    你知不知道,方微只剩下一年的寿命了!

    墨卿声罕见的失了控。

    干我何事。

    话音未落,身上那层用来蔽体的薄纱就被撕了个粉碎。

    既如此,那你就这般出去绕着山庄走一圈。

    他以为我会就此妥协,看向我的那双眼睛里带着必胜的光芒。

    我没有任何犹豫的起身走到了门外。

    一瞬间,他挪到了我的面前。

    程十鸢,你就这么不要脸吗!

    他身上那件衣裳是极好的料子,即便是跟着我寻医问诊、守护庄子的那两年,我都没钱给他买这么好的料子。

    如今的明月山庄亦是如此,从前清贫的连个金锭都见不到,现在却连我脚下的地砖都是玉砌的,奢靡至极。

    我依旧沉默无言,对他,我真的没什么好说的了。

    你当初甚至都可以为了我去悬崖边上采药,就为了保我一条性命。

    现在为什么就不能救救方微,你们同是女子,你为何偏生待她刻薄!

    字字珠玑,全是对我的控诉。

    我终于肯大方的分他一个眼神。

    那是我眼瞎。

    现在的我,双目清明。

    我光着身子,绕着整个山庄走了一圈。

    2

    明月山庄,从来都不参与朝堂江湖的斗争。

    但如今,却沦为了权力的手柄。

    男人的怀抱就是我如今的收容所,没了男人的庇护,我连温饱都会成为问题。

    墨卿声自那日起,便加强了对我的看管。

    没有我的命令,程十鸢不可停止接客。

    老鸨为难的搓了搓手掌。

    执事大人,若是她来了月信呢?

    用嘴,用手,那些侍奉人的手段你都没教过她吗!

    墨卿声的喜怒无常让在场的几个丫鬟都瑟瑟发抖,老鸨跪在地上连声求饶。

    那大人,可要替十鸢刺上奴印?

    听到这里,我掀起眼帘看了一眼。

    奴印,早在五年前就被我朝所废除。

    是在人的颈后刺青,刻下一整个奴印特有的花纹。

    如今在这被提起,只能说这老鸨为了讨他的欢心真是什么话都说得出来。

    哦?

    只是颈后?

    不如将她整个后背都刺满。

    此前我只当墨卿声是因为我不愿救人而怨恨,但从现在他的种种行径来看,定然不止。

    大人,若是刻满后背,之后即便她脱了奴籍,也再洗不掉了……

    平日里私下待我好的那位嬷嬷没忍住为我求了个情。

    程十鸢,你自己说。

    一年之久,我见过最多的事物便是不同材质的鞋靴。

    墨执事,您如今都穿上这般好的鞋了,就不能放十鸢一马吗?

    三年前,刚把人救回来时,他的脚上只穿着一双破烂的布鞋。

    身上青紫的痕迹和破烂的衣裳,无一不在告诉我他遭受了什么非人的虐待。

    ——程大夫,我身上很脏。

    我知他那时说的不只是皮肤之上的污秽,更是肉体下沉重的伤痛。

    我最清楚揭人伤疤有多痛苦,便从来没想过问他过往。

    直到他病好,求我将他留在身旁服侍,不要赶他走。

    ——程大夫,我自知身份不配跟在您身后辅佐。

    ——但请你不要丢弃我。

    墨卿声流浪的日子停在了十三岁。

    他被乐府的人相中,带去做了乐师,而方微,则一直在他的庇佑下,平安长大到了十五岁。

    我依言收了他,也算是没有违背爹爹一直以来乐善好施的教养。

    他确实长得足够俊俏,但于我而言,不过就是张人皮。

    我给过他工钱,但他不收。

    后来我就将那钱全都拿去给他置办了衣裳和鞋袜,当然,只是很普通的料子,比不得现在他脚上穿的。

    我到现在都记得我送他第一双鞋时的场景。

    ——谢谢程大夫!

    那是他第一次穿上合脚的鞋子,也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眼底重新有了光亮。

    后来我才知道,他十岁之前,都是没有穿过鞋子的。

    捡来旁人不要的,也都给了方微。

    程十鸢,救我的那点情分那两年我都还给你了。

    你别得寸进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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