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前夕,我接到了谢珩的电话。
“程慈,能不能喝你一杯喜酒?”
他的声音沙哑,像是感冒了。
如今我对他不爱也不恨,只当他是陌生人而已。
“抱歉,谢总,我没有请前任来参加婚礼的习惯。”
我在暗暗嘲讽他。
毕竟当初他和许薇薇结婚时,可是邀请我坐的主桌。
滑天下之大稽。
在谢珩还要说更多话之前,我关闭了手机。
然而,谢珩到底没有放弃横插一脚。
婚礼当天,我正在化妆时,谢珩的律师为我送来一份大礼。
里面是谢珩的资产清单。
“谢总说,祝贺您结婚,他的全部资产,就当做给您的贺礼。”
饶是律师见多识广,也被他的要求惊讶到不行。
周斯越面无表情,脸上隐隐闪过不悦。
“结婚这天还要来找晦气,真是阴魂不散。”
我给谢珩打电话,想要让他把东西收回去。
“从前很在乎这些东西,为了它们可以拼命,可以不要原则,可以抛弃任何人。”
电话那头,谢珩嗤笑一声。
“到头来,全都是狗屁。”
“你就收下吧,这些东西对我来说,已经没有用处了。在婚礼上收了我的礼物,可要一辈子记得我啊,程慈。”
他叫我的时候,声音低了下去,像是落寞。
我忽然红了眼眶。
自己爱恨热烈的少女时代,从这一天起正式落幕。
我和谢珩从此再也没有更多故事了。
“我不要。”
我呆呆地望着镜子里精致的妆容,依旧固执地回答他。
谢珩叹了一口气。
“你是不是遇到什么事了?”
我脑海中忽然灵光一闪。
谢珩一直有着强烈的成功和掠夺欲,不可能将自己的一切拱手让人的。
“哪有什么事,不过是想换个赛道而已,不要有负担,程慈。”
挂断电话前,他的声音像是在哽咽。
“新婚快乐,一辈子幸福啊,小橙子。”
这是谈恋爱时,他给我起的外号。
已经很多很多年没有被人叫过了。
原来我们相爱,已经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
我坚定地走向了周斯越。
“我愿意。”
我们开始宣誓,我们交换戒指,我们被全世界祝福。
最初的那个人没有白头偕老,但永远有更好的、更有耐心的人,在后面一直等着。
【两年后】
“谢总,周夫人的孩子生下来了,是个女孩。”
身后的人毕恭毕敬禀报。
谢珩坐在轮椅上,不耐地皱起眉头。
“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叫她周夫人。”
谢珩接过保镖手中的照片,眼神变得柔和起来。
“她也做妈妈了啊,孩子跟她长得真像,可惜我看不到她长大的样子了。”
病情加重,谢珩体力越发不支,能坐起来,已经是极限。
但无所谓了,他约好了去瑞士安乐死,三天后就出发。
这一天,正好是十年前,他和程慈相遇的日子。
冥冥之中,命运已经为一切写下注脚。
当初谢珩车祸受伤,医生建议他做个全身体检时,他是嗤之以鼻的。
他一向狂妄,最相信自己能胜天半子。
又怎么会料到,慧极必伤,癌细胞已经在身体里扎了根。
晚期,只能保守治疗。
谢珩捂住眼睛,孤零零地站在医院里,身边空无一人。
他忽然想起来,从前也是有一个姑娘深爱着他的。
只是后来,他为了权势,将她逼走了。
她现在做了别人的妻子。
“我死后,把我的骨灰送给她。”
这样,她就能永远记住我了吧。
谢珩卑劣地想。
她会有一点点的痛吗?
终究,到死他还在纠缠她,希望下辈子还有机会。
可他又看了一眼照片。
程慈刚刚生产完,应当是极疲惫的,脸上却闪着幸福的光,和孩子头贴着头靠在一起。
真美。
她好像从来没有变过。
谢珩自嘲地笑了笑。
算了,何必打扰她现在的生活。
他改变了主意。
“把我的骨灰埋在A大那棵海棠花树下吧。”
那是他们相遇的地方啊。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程慈穿着一身白裙,满树的垂丝海棠轻轻飘落下来。
“垂丝海棠是风中美人呢。”
谢珩至今还记得程慈的呢喃。
她最喜欢这种花。
谢珩不懂得什么风中美人,那时候他只顾着看程慈了。
人生若只如初见啊,可惜,他们的爱隔了一整个时间的海,再也翻越不过时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