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类别:游戏动漫 作者:佚名 本章:第19章

    男生不会游泳,在河中拼命挣扎,却还是不可避免地被水流渐渐吞没,他瞪大双眼死死盯着我,充满困惑,哀求,和恐惧。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发夹,轻轻别在了头发上,冲他笑道:“可我不喜欢你诶。”

    所以说,干嘛要随便亲女孩子呢?

    第二天,小学生因为贪玩意外坠河溺亡的新闻出现在了报纸一角。

    并没有太多人在意,这种事几乎每天每个地方都在发生,不足为奇。

    比如我父母,也是死在了那条河里。

    既然那么喜欢我,就送他去见我父母好了。

    “当年我才十二岁,别说没人发现我是凶手,就算真查到我身上又如何?连刑法都不会惩治一个未成年小孩,最多教育教育了事,你又凭什么罚我?”

    我抄起斧头,打算直接砍死这个偏心的贱老头。

    “就凭我是阎王。”

    手中的斧头骤然脱离我的掌控,腾空飞起朝我直直劈来。

    哪怕知道这只是个梦,我还是下意识后退躲避,踉跄着跌坐在地。

    斧头在离我脑袋一厘米处停下,静静悬在半空中。

    老头始终站在原地没动:“人一旦造下杀孽,就算生前能逃脱法律制裁,死后也会受到地狱的审判。死亡并不是结束,而是赎罪的开始。而我要做的,就是引领有罪的灵魂祛除戾气,化解怨恨,修正错误。只有在真正认清自己的罪孽后,才可忘却前尘,投胎转世。有的灵魂重生一世便能参悟,有的灵魂则因为执念太深,反复浪费重生的机会。很显然,你是后者。除了这一世,之前每一世的你,都犯过杀忌。”

    怪不得。

    怪不得偏偏只有我和时遇可以重生,原来是因为,我们都是罪人。

    原来,看似幸运的死而复生,其实是为了让我们去认错赎罪。

    我愤懑又不甘:“既然要修正错误,为什么不让我重生回十二岁?我不去推那个男生不就行了?重生回半年前有个屁用?!”

    老头眼神凌厉:“还不是因为你怨念太深!仇恨占据了你的心,让你不断重生回第一次见到时遇的那一天,一门心思想要找他复仇。正因如此,你们二人的命运才会纠缠绑定在一起,只能由时遇去替你修正错误,一次次阻止十二岁的你犯下杀忌。与其说他在操控你,不如说是在拯救你,你应该心怀感恩才对!只要最后一世你能吸取教训,放下恶,放下恨,安稳度过一生,就能顺利投胎转世。”

    “安稳度过一生?”我咬牙,“我怀孕了你知道吗?时遇那个贱人害我怀上了他的孩子!他是故意的,他在故意报复我!你叫我怎么安稳度过?我凭什么对他感恩?我怎么可能放得下这个仇?!”

    “放不下也得放。”老头像个冰冷的机器,“虽然时遇过去杀人无数,但他已经诚心悔过,在十七次重生中赎清了自己的罪。反而是你,杀了时遇一次又一次,一步步加深他对你的执念,之所以沦落至此,也是你自己造下的孽!如今这一世已经是你能拥有的最完美的一个人生,你必须接受现实,好好珍惜。”

    好一个最完美的人生。

    我凄然笑着,本该吐出一口血,却因正身处梦境,只能呕出一片虚无。

    “如果我就是放不下呢?”我说。

    “如果你还是执迷不悟,再次犯下杀忌,必会陷入万劫不复,永堕无间之苦。第一次见面时我就已经告诉过你。”老头平静道。

    哦,说得好像我现在就不苦似的。

    “时遇也知道这是最后一次重生了,对吧?所以他才会趁机害我怀孕,想要故意恶心我,对不对?”我追问。

    “他不知道。”老头说。

    “什么?”我不敢相信。

    “时遇从头到尾都不知道我的存在。我也是很忙的,不可能每个灵魂都要去亲自引导,有的灵魂只能靠他们自己去参悟。就像时遇,全程都是一个人孤独地重生,孤独地自省,孤独地赎罪。”

    “你总说我偏袒时遇,事实上,我一直偏袒的人,是你。”

    老头转过身,语重心长道:“宋星玓,愿你不要让我失望。”

    我愣了一下,试图追上他,却骤然坠入一片刺眼的白光。

    梦醒。

    睁开眼,面前是时遇那张布满担忧的脸。

    昨晚发现自己怀孕后,我爬上窗台要跳楼,方谏吓得魂飞魄散,连忙扑过来阻止,情急之下一掌劈上我的后脑勺,直接把我敲晕了过去,他火速将我送来医院,打电话告知时遇后便溜之大吉。

    那个混蛋。

    时遇在医院守了一夜,见我醒了,他下意识想攥我入怀,掌心刚碰上我的肩,又蓦然收回,声音微颤:“没事就好。”

    现在是我们的最后一世,这意味着,时遇的下体再也没有修复的可能,他将永远都是个残缺的死阉货。

    想到这一点,我忍不住幸灾乐祸地笑出了声。

    笑着笑着,又忽地意识到自己肚子里也将永远都存在过一个孩子,时遇的孩子,表情顿时凝固在我脸上。

    “饿不饿?我喂你吃点东西好吗?”时遇一脸关切,丝毫没有追究我跟方谏开房的意思。

    他的杀戮欲似乎被彻底磨灭了,如今的执念只剩下我。

    就算我真的随便拉个人上了床,也根本掀不起什么波澜,时遇一定会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依旧用温柔的语气问我饿不饿。

    没劲。

    我一声不吭地下床,径直朝病房外走去。

    时遇紧随其后:“去哪儿?”

    我开口:“堕胎。”

    正好在医院,省事了。

    时遇在原地顿了顿,然后沉默着重新跟上我。

    路过正在配药的护士,我想把所有药丸全部塞进时遇嘴里。

    路过正在打吊针的病人,我想抢过吊水瓶砸在时遇脑袋上。

    路过正在削水果的家属,我想夺过水果刀捅进时遇脖子里。

    路过楼梯,路过窗户,路过阳台,我想把时遇狠狠踹下去,掐住他的脖子,质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为什么要让我怀孕。

    可脑中的记忆告诉我,是那个重生前的宋星玓主动的。

    是她灌醉了时遇,趁他断片迷糊之时,将他按倒在床,害羞而又坚定地缠绕上去。

    是她积极、主动、自愿地怀上了心爱之人的宝宝。

    是她,也是我。

    过去一点微小的变化,都会对未来造成翻天覆地的影响。

    这一世的宋星玓,父母健在,从小无忧,性格爽朗,爱一个人就果断出击,所以,当交往多年的男朋友迟迟不跟她上床时,她决定霸王硬上弓。

    就那么一次。

    就那么怀上了。

    我甚至分不清自己应该去恨谁。

    我攥着挂号单,站在妇科门口,怔了许久,直到脸上传来冰凉的潮湿感,才意识到自己在流泪,不断地流泪。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可我停不下来。

    似乎,这些眼泪,是来自我身体里另一个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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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人咳嗽着向我们投来注目礼。

    我嫌丢脸,默默甩开他的手,走向不远处的宋珸:“小叔,你来啦。”

    宋珸点头,将他为王小狗准备的生日礼物交给我,语气带着歉意:“不过我晚上得去医院值班,所以不能留下来陪你们吃饭了。”

    我笑道:“情人节还要值班,小婶可要不高兴了。”

    叶琼芳配合地蹙起眉:“我啊,早就习惯了。”

    宋珸无奈地拥她入怀,吻了下她的额头:“乖,明天一整天都留给你。”

    叶琼芳顿时红了脸,娇嗔着推开他:“多大的人了还这么肉麻。”

    说完就牵着欢欢去找王小狗玩了。

    宋珸冲我笑:“你小婶总是那么容易害羞。”

    真甜蜜。

    我看着他:“小叔,这一世的你很幸福,是吗?”

    宋珸微微皱了下眉,显然对“这一世”三个字有些疑惑,但他没有多问,将目光投向不远处的妻子和女儿,表情无比柔和:“是的,星星,我很幸福。”

    “能够拥有琼芳和欢欢,是我一生中最大的幸运。每天下班一回家,欢欢总会抢先奔过来抱住我的腿,娇声唤着爸爸,琼芳则会接过我手里的包,温柔地为我弹去西装上的灰尘。那样美好的画面,无论拿什么来换我都不要。年纪越大越能体会到,没有什么比家庭美满更重要。当了妈妈之后,你肯定也是这么认为的,对吧?”

    他温柔看着我。

    我一怔:“嗯?”

    宋珸又问了一遍:“星星,你现在也很幸福,对吗?”

    我没有回答。

    不远处的王小狗正被长辈轮流逗弄着,他笑嘻嘻地向欢欢小姨炫耀手里的娃娃,尽管今天收到了许多新玩具,他却最偏爱那个丑不拉几的编织娃娃,一看就是时遇的杰作。几百年过去了,邻居先生的手艺还是那么差。

    时遇蹲下身,对王小狗说了些什么,于是王小狗立刻听话地跑到我面前,冲我挥舞着两条小小的胳膊,奶声奶气道:“妈妈,抱抱!”

    他终于认识谁是亲妈了。

    我揉揉王小狗的脑袋,弯腰抱起他,两岁的小孩有些沉,导致我踉跄了一下才站稳。王小狗乖乖趴在我怀里,肉肉的小手撒娇般地勾住我的脖子,睁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看我。平时闹翻天的混世小魔王,一到我面前就乖得很。

    “瞧,你和时遇,还有宝宝,现在正是最幸福的时候。”宋珸捏了下王小狗的脸。

    “是啊,我们都很幸福。”我说。

    “这就够了。”宋珸笑起来。

    嗯。

    这就够了。

    所有人都为王小狗准备了生日礼物,唯独我忘了这茬。

    宋亮吹胡子瞪眼:“没个当妈的样子!还有你怎么又穿一身白?晦气!快去换身喜庆点的!”

    呃,这可是我最喜欢的一件白纱裙。

    我决定去厨房躲个清静:“我去亲自下厨伺候全家,行了吧?”

    李婉娴怀疑道:“你会做饭吗?”

    我爸:“会的会的,就让她去吧,做妻子的本来就该多干点活儿。”

    时母:“小遇,还不快去帮帮你老婆。”

    时遇白皙的脸颊泛起红晕,支支吾吾地开口:“我和你一起去吧,老婆。”

    我呆住。

    结婚两年多了,这是他第一次直呼我老婆。

    有点羞耻。

    我脸颊发烫,轻咳:“不用,家里厨师都在,我找他们帮忙就行。”

    时遇低垂着眼不敢看我:“哦。”

    以我对这人的了解,他此时一定正陷入懊恼和忧虑,胡思乱想着担心他刚才的称呼会惹我不高兴。

    于是,我凑到他耳边:“我没有不高兴哦,老公。”

    时遇愣了几秒,脸上慢慢绽放出明亮的笑容,温顺地点头:“好的,老婆。”

    脸更烫了。

    明明只是互称老公老婆而已,为什么感觉如此肉麻?

    忙忙碌碌一下午,天黑后,长长的餐桌上摆满了十几道菜。

    大人们更怀疑了:“这些都是你做的?”

    我脸不红心不跳:“当然。”

    其实我只做了一道糯米丸子,其他都是厨师做的。

    想让我伺候全家,做梦。

    时遇眼底带着惊喜,因为只有他知道这道糯米丸子意味着什么。

    这是他渴求了十几世的东西。

    现在,我终于给他了。

    从此,他再也没有遗憾,没有执念。

    大家落座在餐桌前,周围是时遇悉心布置的气球彩带。

    这是我们的孩子人生中第一个生日派对,未来还会有很多很多个。

    前尘,旧怨,似乎正在欢声笑语间一一和解,消融。

    不,所谓前尘,于他们而言只是一场平行时空的幻梦。

    假如没有人记得,那就相当于没有存在过。

    我抬头看向那个与我一起经历了十七次重生的人,他也正在看着我。

    我的同伴,仇敌,丈夫。

    我的,邻居先生。

    还好,我并不是孤独一人。

    还好,这是我们最幸福的一世。

    我沐浴在时遇满眼炽热的爱意中,冲他缓缓扯起嘴角。

    惟愿,此刻可以永恒。

    第十六章

    初遇

    从记事起,我便能从自己身上闻见腐烂的味道。

    刺鼻,阴森,可怖。

    那是尸体的味道。

    我感受不到自己的呼吸,体温和心跳,我低下头,看见自己浑身上下都被恶臭流脓的腐肉包裹着,我抬手抚摸自己的脸,掌心落下密密麻麻的蛆。

    奇怪的是,其他人看不见,也闻不见。

    “小遇长得真可爱。”

    “小遇皮肤好白呀。”

    “小遇的眼睛太漂亮啦。”

    大人们像对待普通小孩一样夸着我。

    然而当我望向镜子里的自己,只看得见一张血肉模糊的,辨不清面容的脸。

    似被尖刀捅了无数下,眼球,鼻梁,舌头,争相融为一体,化作淌血的肉块。

    年幼的我还没有学会撒谎,将自己看见的画面如实告知了时新立和齐雅,第一次,他们以为我是童言无忌,第二次,他们隐隐察觉出不对劲,第三次,他们终于意识到,自己的儿子好像不太正常。

    我确信,爸爸妈妈是爱我的。

    他们会温柔地哄我入睡,喂我吃饭,教我写字,陪我玩耍,事事以我为先,无论何时都把我排在心中第一位,倾尽全力只为让我过上好生活。

    可他们也会在发现我精神有问题后,露出惊恐的表情,重重地掐住我的肩膀,警告我不准发疯,不准胡言乱语,更不准在外人面前表现出来。

    但我那时只是个孩子。

    害怕,恐惧,困惑,我做不到将这些情绪完美地隐藏起来。

    我会因为腐臭的血肉而呕吐不止,我会被蠕动的蛆虫吓到哭哑嗓子,我会下意识排斥抗拒旁人的接触,我会发疯般地刷洗自己的身体。

    渐渐地,再也没人夸我可爱了。

    大家开始用异样的眼神打量我。

    我确信,爸爸妈妈是爱我的。

    前提是,我的存在不能让他们丢脸。

    时新立和齐雅急切地带我求医问药,逼我吃下一把又一把药片,在我的手背扎满无数针眼,把我绑在病床上一遍遍电击,然而当我睁开眼,仍然只能看见腐烂的自己。蛆虫顺着针管爬入吊瓶,化为液体再度回到我的身体里。

    “求求你正常一点好不好?”

    “你是故意骗我们的对不对?”

    “你为什么不能跟普通人一样呢?”

    他们开始崩溃,绝望,夜夜抹着眼泪。

    他们无法接受自己生出了一个治不好的疯孩子。

    他们甚至怀疑我是装出来的,在故意博取关注。

    每一天,他们每一天都在不断央求我,求我正常一点。

    十五岁那年,趁他们睡着后,我在家里点燃了一把火。

    早在记事起,我就已经想这么干了。

    火光如同绚烂的烟花,灼人又美丽。

    我一动不动地站在火焰中,微笑着等待它们爬满自己每一寸肌肤,把那些恶心的腐肉一一烧净抹除,可时新立和齐雅却拖着焦糊的身体拼命护住我,在濒死之际合力将我推出了家门。

    瞧,爸爸妈妈果然是爱我的。

    现在,他们也变成了尸体,我们终于成为了真正的一家人。

    后来我便开始了一个人的生活。

    自由,安静,惬意。

    再也没人在我耳边吵闹。

    可渐渐地,我又觉得,这样似乎有点孤独。

    太孤独了。

    十六岁那年,我用石头砸死了一个醉汉。

    我与他无冤无仇,只因我恰好路过了那个公园,而他恰好躺在那个长椅上。

    只是,恰好而已。

    反正周围没有人,也没有监控,有什么不杀的理由呢?

    世上有在乎他的人吗?会有人在等他回家吗?

    不关我的事。

    石头一下接着一下砸烂了男人的脸。

    血肉模糊。

    烂得像我一样。

    为何世上只有我一出生便是腐烂的尸体?

    为何,偏偏只有我?

    没有人回答我。

    那我就自己去寻找答案,寻找同伴。

    只要把大家都变成尸体,我一定就不会再孤独了。

    十七岁那年,我用皮带勒死了一个中年女人。

    假装崴了脚的无辜高中生,楚楚可怜地向路过的大人求助。

    深夜人烟稀少,偶有人路过也都选择了无视我,只有善良的中年女人停下了自行车,弯腰查看我的脚。

    我感激着,叹息着,将皮带温柔地套在了她的脖子上。

    她是一个赶去上夜班补贴家用的孩子妈妈,比起对死亡的恐惧,她更害怕再也无法见到自己的孩子。多么令人动容的母爱。

    但,不关我的事。

    女人拼命挣扎,指甲刮破了我的胳膊。

    于是,在她断气后,我剁下她的两只手,带回家放进了标本瓶里。

    如同在养花,养植物。

    而我养的,是腐烂的肉,破茧的蛆。

    十八岁那年,我在午夜潜入了一对夫妇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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