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打下一行字,点击了发送。
[乐知时:哥哥,我有点慌。]
班长回来,打开教室门,“老师不在办公室,也不在茶水间。”
班上的同学一瞬间爆发出欢呼,但恪尽职守的班长还是不允许他们随便离开,“如果提前放假,肯定会有通知的,先等等。”
乐知时在欢呼和小声抱怨中收到了宋煜的回复。
[宋煜哥哥:教室里这么多人,慌什么?]
想了想,觉得宋煜说的不无道理,所以乐知时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
他没注意到顶端的正在输入中,过了几分钟,又忍不住给他发送了一句。
[乐知时:还是有一点害怕的。]
又等了很久,打了两次雷,班长重复了第三次不要大声喧哗,乐知时还是没有收到宋煜的回复。
他想,自己在宋煜的眼里肯定十分地幼稚、胆小、没有丝毫长进。
有女生结伴去上厕所,向班长请了假。乐知时望着高中教学楼的方向,瞥见宋煜教室星星点点的光,像是受到某种蛊惑一样。
他也向班长请了假,因为乖学生的形象很轻易地得到了允许,但他并没有去洗手间,而是直接走进楼梯口,来到了那个连接两栋教学楼的空中长廊。
外面的世界比教室稍亮些许,风混杂着雨水和潮湿的气味朝他而来,微微沾湿他的头发和衬衫。长廊的大理石地砖蒙了层水,很滑。乐知时小心翼翼地低头走着,看见自己的帆布鞋落在黑色地砖上,漾起一圈小小的泛着光亮的涟漪。
他其实是漫无目的的,没多少自主意识,仿佛就是依从惯性来到了这里。
这是他每天悄悄等待宋煜下课的地方。但他的等待是单方面的,不会真的等到宋煜,看到高二(5)班有人出教室,乐知时就会收起自己的单词本离开,先一步骑车回家。
宋煜是不知情又被动的那一个。
快走到长廊末尾,乐知时觉得自己该停下了。顷刻间闪电划过夜空,照亮了周遭的一切,他抬起脸,像是只有在电影里才会出现的巧合。
长廊尽头的楼梯口站矗立着一个身影,闪电点亮了脸孔。
乐知时觉得是自己搞错了,愣在了原地,但闪电过去,那个身影依旧没有消失,也的的确确就是宋煜。
黑暗中,他的双眼好像是亮的,望了过来。不知是不是乐知时的自我暗示,他感觉宋煜好像给了他一个眼神,然后转身,没有朝他和长廊走来,而是去到楼梯口旁的盥洗室。
或许是受了那个臆想出来的眼神的蛊惑,又或许是知道很快就要打雷,乐知时迈着步子跟了上去。
反光的地砖残留着因他波动的水纹。
在雷声落下的瞬间,乐知时抖着肩膀推开了盥洗室虚掩的门,如同踏入一片黑暗的禁区。他希望没有人知道他跑到这里来,仿佛被人撞破他和宋煜同时出现会给他惶恐,被人知道他和宋煜的关系也是一样。
盥洗室空荡荡,只有一排洗手的区域和一整排水槽,宋煜就站在那里,似乎刚洗完手。
乐知时很低声地开了口,叫了宋煜哥哥,然后又很不自然地进行了开场白。
“……今天的雨下得太大了。”
他懵懂地意识到一点,原来很多事在发生前其实早有预兆。
天气预报清楚明白地将即将到来的大雨摆在他面前,预警再预警。
只是他不敢相信,但也无法避免。
但这启蒙模糊而暧昧,当下的乐知时还不完全明白。
宋煜朝他走近了几步。闪电再一次出现,将这几平方的逼仄房间照得透亮,在那一瞬间,宋煜看清了乐知时的脸,他柔软的短发,浅色瞳孔,睫毛,从衬衫领口延伸向上的、白得像瓷瓶的脖颈,细长的手指,垂着的手背上略微凸起的筋。
“嗯。”宋煜因走神而迟钝地给出回应,又下意识开口,“你怎么过来了。”
但他这句话被雷声覆盖了。
乐知时没有听见,所以没有回答。他的害怕在宋煜的面前不需要隐藏,不必担心宋煜像后座的男生一样嘲笑他生理上的恐惧,所以乐知时又走近了几步,凑到宋煜的跟前。
他的影子安全地笼住了乐知时。
宋煜想安慰他,想让他别害怕,但不得其法。但乐知时先一步握住了他的手腕,握到他很珍惜的手表,又向上一些,握住宋煜的小臂。
潮湿的皮肤与掌纹相贴,乐知时的力气很轻,但好像攥住了宋煜的心。
“可以抱一下的吧。”
他的语气是试探性的,但动作很直接,仿佛担心被宋煜出声拒绝,所以先一步抱住了宋煜。衬衣领口的金属铭牌似乎不小心碰到了宋煜的铭牌。黑夜中发出的细微碰撞声,在宋煜的耳边久久回响。
他有些讶异,没有抬手回抱乐知时,但把脸埋在他锁骨的乐知时不会看到他的表情。他像小时候、甚至像过去每天早上那样拥抱宋煜,坦率又自然。
但这是第一次,他们在学校的某个黑暗的角落,完成了一次无人知晓的拥抱。
“你身上好好闻。”乐知时用毫无邪念的语气说着不合时宜的话,手臂抱着宋煜的后背,从他身上汲取安定。
宋煜沉默得有些别扭,但在雷声出现的时候,他下意识地抬起手,从后面摸了摸乐知时的头,另一只手臂也很轻地靠在他后背,仿佛不打算用半点力气去圈住乐知时。
他脑子一瞬间闪过奇怪的遐想,觉得他们现在好像早恋的中学生。
但这个念头很快就淹没在雨声之中,被雨水钉入泥土里。
雷声落下的时候乐知时抱得很紧,过了几秒,他稍稍松开,在宋煜的怀里深深地呼了口气。
“你怎么下来了?”他轻声问宋煜。
不知道怎么回应,总不能说是担心他想过去看看,走到一半又觉得自己很傻,所以停在了楼梯口。
“……洗手。”他很简单地回答。
乐知时轻轻地哦了一声,隔着衬衫和衬衫,感觉到宋煜微微震动的胸膛。
“可是五楼不也有盥洗室吗?”他想到,就直接问了出来。
宋煜的声音别扭起来。
“乐知时。”
“话这么多,你不怕了是吗?”
“没有。”
乐知时慌忙闭上嘴唇,两秒后又松开。
“再抱一小会儿。”他恳切地请求。
第107章
番外五:if
上篇
[宋煜哥哥,见字如面。这句中国传统罗曼蒂克风格的话是我最近听爸爸说的,感觉非常奇特,每次我收到你的信,都有这种错觉,仿佛我已经见过你许多次了。等待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你应该不敢相信,由于上个月我收不到你的信,甚至自己买了一张飞去中国的机票,但我在出租车上又醒悟了。因为你说你很希望我们长大后的第一次会面是你来见我。
听爸爸说你夏天就会来,我可以带你去牧场看刚生出来的小羊崽,我的小花园到那时候会开很多花。还有白色断崖和海岸线,我们可以骑车去看。
真希望明天一觉醒来就到夏天。]
十八岁的夏天,宋煜与父母坐上了飞往伦敦的航班,11.5小时的飞行时间,抵达的时候已经是晚上19时,不过在这个高纬度的国家,白昼格外长,夜色尚未落下,街道依旧繁华。
乐奕和olivia专程来接他们一家三口。尽管有几年不见,但宋煜觉得他们变化不大,乐奕还是那副谈笑风生的模样。
“小煜这个头窜得真快,上次我一个人回国见你,好像还没有这么高。”
宋谨笑道:“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你家的有一半欧美人基因,怕不是长得更快。”
olivia已经能听懂大半的中文,用带了口音的英语说没有。
乐奕也摆了摆手,“我家那小家伙可没有你儿子长得快,差至少……”他目测了一下,“半个头吧。”说完他又以一副请勿怪罪的语气,“乐知时放假早,自己收拾了一大堆东西去度假小屋,毕竟那里比公寓和楼房舒服,有他喜欢的花园。本来今天是要求他过来接你们的,但是临时被附近牧场的主人叫去帮忙照顾小羊羔。”
他耸耸肩,“你知道的,他见到小动物就走不动路。”
宋谨和林蓉都笑起来,说起有关他小时候在公园里追松鼠的趣闻。大家说笑着上了车,自然地切换话题,如同每日相处的好友,丝毫没有生疏。
在车里,唯一感到遗憾的是宋煜。
毕竟这个曾经在信里写到“等你来了,我一定亲自去接你”的家伙并没有来。
与他每个月都有书信往来的哥哥,事实上比不过一只小羊羔。
宋煜靠在座椅上,看向窗外匆匆掠过的繁华都市,在心里宽慰道,或许是一大群小羊羔。
他和乐知时的上一次见面已经是非常久远的记忆,那时候的乐知时大约也只有三四岁,后来很多次乐奕夫妇要带他回国来玩,都因为各种原因告破,大多是因为乐奕的工作关系。印象很深的是宋煜十一岁的那次,他很期待地等着他们来,但最后因为乐知时突然过敏,哮喘发作,所以没能坐上飞机。
和现代高效、快速的交友方式很不同,维系乐知时和宋煜之间关系的是一封封手写信。这个主意是天性浪漫的乐奕出的,他认为手机和聊天软件是世界上最坏的发明,省略了思考与等待的过程,把一切砸给彼此看,甚至不如一通电话来得温情。
写信是好的,他说,写信的时候你会思考,会有意识地为自己的问候而细细措辞。因为无法触碰到声音和画面,你会把所有的情感都揉在纸与字里,情感也在等待中发酵。
另一方面,他认为乐知时即便在英国长大,也需要掌握中文书写的能力,没什么比一个远在故国的兄长更适合做他的陪练了。
他们定下很古怪但有趣的约定,彼此只能给对方写信,其他的交流方式都算是作弊。
于是他们就这样,从宋煜很小就开始与乐知时互通书信,频率基本是一月一次。起初乐知时甚至不太会书写汉字,即便是有乐奕教导,他也更喜欢用直白的绘画和宋煜交流。他第一次收到乐知时的文字信是十岁。
[宋煜哥哥,你的名字可真难写呀。]
明明只有这一句话,十三个字,但宋煜反复看了很久,觉得可爱极了。
再后来,乐知时开始越来越熟练中文的书写,甚至会引用一些他看过的书里的句子,像个小孔雀那样展示自己的中文水平,慢慢的,他开始向宋煜讲述自己成长过程中大大小小的问题,青春期的迷茫和困惑,他都毫无保留地向宋煜倾诉。
或许因为他们相隔遥远,反而产生出一种安全感与美好。这种远距离之下秘密的二人联络,让他们陪伴彼此长大,却又对彼此产生无尽的好奇。
“现在有些晚了,你们倒时差会很累,就不开车去那边了。”乐奕载着他们回到伦敦市郊的房子,安排他们休息,那是联排楼房里很温馨很漂亮的一套寓所,上下两层。olivia安排宋煜住进乐知时的房间。
她拉开房门,为了方便用英语向宋煜展示里面的陈设,给他准备洗漱用品,“他是有点小孩子性格的,所以房间里很多东西,你不要介意。”
里面很多很多书,地毯上还有他摊开的一本植物绘本,画板上是画了一半的静物油画,还有很多植物、摆件和乐高,满满当当,但看起来充满了生活气息。
宋煜平静道:“应该是请他不要介意我在这里住一晚。”
“他不介意的。这甚至是他的提议,因为他觉得客房太小了。”olivia的脸上浮现出笑意,“不过他说你有洁癖,拜托我在你来之前把房间收拾干净,但是我工作结束得太晚,没来得及。”她说着,拉开衣橱,“小煜,你先去楼下吃点东西。”
宋煜在床边站着,略微低头,视线扫过这张浅蓝色的、看起来是十分干净和柔软的床。
“不用麻烦了。”他对正要忙碌的olivia说。
原以为时差会很折磨人,但乐知时的床似乎是有一种可以令人快速入眠的魔力,宋煜躺下去,望着他窗台上放着的六盆小巧的植物,还有他未完成的画,嗅到蓬松被褥里混合着植物根茎、奶油和木质的淡淡香气,陷入昏沉的梦中。
比见到本人更早一步地睡到他的床上,这种行为总有一种微妙的冒犯感。宋煜隔天叠被子时,后知后觉地产生这种念头。
他一转身,看到乐知时贴了许多便利贴纸的书桌,他写英文的字体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他写中文的感觉,是一种共通的纤细感,但宋煜没有细看,觉得不妥。尽管这个毫无防备的家伙已经把整个房间的使用权交给了他。
吃过早饭,他们就驱车前往了度假地,那是距离伦敦市一小时车程的乡村,地处英国南部,靠近一处海滨小镇,比起伦敦阴晴难测的天气,在乐奕的口中,那里有全英国最好的阳光。
快到的时候,olivia拨出一个电话,宋煜看似无心地望着车窗外的风景,但手机里扩散出的细微声音却对他造成了某种磁场上的干扰。
他仿佛听到了乐知时的声音,但又是失真的、不明确的。
他听见olivia叫他的英文名joey,叫他sweetheart,而乐知时在那头说了什么,他听不清。这一点没来由的令宋煜产生了些许烦躁,温带海洋性气候的夏季不那么灼热,越过车窗的湿润夏风拂在脸上,感觉柔润,很像乐知时写信的风格。
[宋煜哥哥,听说你那边下了很长时间的雨,很巧的是伦敦也一样。昨天的傍晚突然下雨,我浑身被淋透,原本心情是很差的,但忽然想到你此时此刻可能也在雨中,就产生出一种很甜蜜的心情,感觉你和我其实很近。
一如既往地,希望你能早一点来,我在这里等你。]
车子驶入小镇,大片大片的绿色阔叶乔木,短绒地毯一样的青草坪上错落着蜂蜜色与深灰色的乡村小屋。
“到了。”乐奕将车停在一幢三层高的度假小屋前。他们下车绕到后备箱拿行李。宋煜提了一个黑色的箱子跟随olivia进了房子,前院种着白色玫瑰和不具名的矮树,草坪摆放着茶桌和几个摇椅。房子的大门敞着,客厅的装潢温馨、桌子上放着一瓶拧开了的防晒乳、浅蓝色棒球帽和一盒开过的冰牛奶,椅子背上搭了一件红色的棉质短袖。
“他一定在后院。”olivia语气笃定。
后院有水声,宋煜听到了。他感觉脚下的木质地板仿佛变成海湾的浮木,感官也变得敏感起来。
阳光在他踏出门的瞬间落到宋煜脸上,视线有些模糊,明晃晃的日光下一切都像是过曝的底片。他稍稍眯眼,浅紫色的绣球灌木丛显现出来,草叶中,一个雪白的背若隐若现,还有在空中扬起的水柱,一条隐隐伴随彩虹的透明弧线。
“joey!”olivia插腰喝住他,“你又用浇花的水管冲凉了!”
水柱一瞬间消失,连同哗哗的水声也停止。
绣球花丛里转过一张惊惶的脸,阳光下的湿发散着金色光晕,眼睛很大,通透得像宝石一样。
见字如面。
原来见过的一百多封信,也抵不过惊鸿一面。
但受到责难的乐知时很快又扭头了。紧接着,宋煜听到一句拖着长音的、非常可爱的sorry,看见他雪白的后背盖上了一块宽大的灰色浴巾,从灌木丛的另一头绕出来。
他光着脚踩在柔软草坪,一双白生生的腿,穿着一条藏青色泳裤,身上披着浴巾,但白皙的小腹和手臂依旧遮不住,湿漉漉的头发被捋到耳后,露出一双沾水后更纯真的眉眼。
“这是你每天盼着的哥哥。”olivia故意用调侃的方式做了介绍。
乐知时有些窘迫地擦了擦自己的手,向宋煜伸出来,与他握了握。冷与暖的体温交融和传递,乐知时垂着的眼睫沾了水珠,微微发颤。
他声音也很好听,仿佛为了郑重,特意用中文开口,带着一点不明显的口音叫他“宋煜哥哥”。
一瞬间宋煜的大脑中闪过许多乐知时手写的信,大段大段亲昵的抱怨,充满孩子气的炫耀,和眼前这个人一一对应,生成出一种具象化的甜蜜。
宋煜的嘴角扬起细微的弧度,沉声,带着一点戏谑意味引用了乐知时的口头禅lovely,握着手对他说:“lovelyseeyou.”
乐知时的耳朵尖仿佛被谁掐了似的,在太阳下呈现出半透明的红,他松了手,说自己去换衣服,然后一路跑进房子里,顺走了椅子上的红色短袖。
他浑身都透着一股充满生机的稚嫩感。
再见面是在宋煜三楼的房间,他正收拾着自己的行李,忽然听到敲门声,一回头看见乐知时站在门边,穿着那件令他白得发光的红色上衣,和一条黑色短裤。他很自然地走进来,吹干的头发很蓬松,褐色微卷。
“你和我想象中不一样。”乐知时略过了开场白,很直接地站到他的面前,无所顾忌地用充满好奇的眼神打量他。
宋煜放下手中的一件防晒衣,也看向他,平静问:“哪里不一样?”
乐知时的嘴角忽然扬起笑意,手臂紧张地摆动了两下,又双手握住,舒了口气之后诚恳道:“比我想的还要英俊很多。”
见宋煜对待这种夸奖仿佛不为所动,乐知时又追问,“是不是有很多人夸你好看?你们学校的女孩儿是不是很多都会邀请你参加毕业舞会,当她们的男伴?”
宋煜挂好最后一件衣服,语气随意地背对他说,“没有毕业舞会,所以也不会有男伴的说法。”
乐知时很明显地表现出一副松了口气的样子,“那真是万幸。”
宋煜转过来,看见他已经坐在了自己的床上,两条细白长腿伸展开,轻轻晃着,仿佛很愉快。
“你不是很清楚我有洁癖?”
听到这句话,乐知时像是被他吓了一下,眼睛睁大了些。但宋煜很快又说,“开玩笑的。”
乐知时表现出困惑,“所以你并没有洁癖。”
宋煜给了更明确的答案,“对你没有。”
他说完,朝门外走,乐知时紧跟着起来,随他出去,告诉他自己的房间就在隔壁,并且企图向他展示自己的阳台,但宋煜并没有进去。这一层只有他们两个人的房间,下了楼,二层是两夫妇的卧室,站在楼梯就能听见他们的欢声笑语。
午餐他们在前院的树荫下吃了烤肉和炸薯条,乐知时很费力地切着一块带了筋的牛肉,坐在他身边的林蓉声称自己下午一定要给乐知时做顿可口的地道中国菜,期待已久的他当即放下刀叉,感激地吻了林蓉的脸颊。
宋煜坐在他的斜对面,抿了一口金汤力,眼睛会偶尔落到乐知时身上,看他神采飞扬的模样。
“你今天去游泳了?”乐奕问乐知时。
“对,泳池的水很冷,而且不干净,所以我才回来冲澡了。”乐知时想起来又为自己辩解。
olivia一边分餐一边笑着说:“这可不是你光着身子见客人的理由。”
乐知时的脸又红了,桌子上摆着金汤力和苦艾酒,他一口也没喝,但脸颊浮现出可爱的红晕。宋煜喝了,却毫无反应,低着头,十分细致地切割着一盘牛肉,精准又斯文。
“穿着泳裤是不算的。”乐知时还是忍不住辩驳,“何况我还披着浴巾。”
“没错,光着脚。”乐奕替他补充。
一桌子的大人都笑起来。宋煜抬眼,好乐知时对视,发现他会躲开自己的目光,过两秒又移过来,讷讷地问他需不需要鱼肉。
宋煜接过他分过来的一块烤鳟鱼,说了谢谢,然后将自己整盘分割好的牛肉递给他。
“不用交换。”乐知时连忙摆手。
“不是交换。”宋煜站了起来,将盘子放到了乐知时面前,高大的影子笼罩着他,“原本就是给你切的。”
乐知时有些发愣,转而小声说了感谢,叉起一口塞进嘴里。大人们开着“有个哥哥真是不错”的玩笑,乐知时的腮帮子塞得鼓鼓的,咀嚼的时候会时不时看宋煜。
饭后的闲暇时光,大家坐在前院喝茶。宋煜坐了一会儿,在摇椅上看了十几页书,有些困顿。于是上了楼,脚步踩到三层的时候,他听见了重叠的脚步。
在房门的后面,他像猎手一样等到了自投罗网的猎物,还收获了一个慌张的眼神。
“你……你要睡觉吗?”乐知时望着宋煜问。
“可能。”宋煜将门开得大了一些,像是一种允许进入房间的邀请。
“你别睡觉。”乐知时很自然地跟进去,甚至抓起他的手腕,“我知道你要来,想了好多天的计划,全英国好玩的漂亮的地方我都记下来,就等着你。现在你却要在这么好的天气睡觉。”
他补充:“你不知道好天气在英国多难得。”
宋煜相信英国人都喜欢谈论天气这一点了。同时他从乐知时身上发现了一种奇异的特质,那是从未受到过伤害的人展现出来的纯真和自信,可以毫无障碍地表达自我,不过分羞赧,不因第一次碰面而尴尬,很自然地亲近,并且不害怕被拒绝。
当然,他也无法拒绝乐知时。
“那就按照你的计划去执行。”宋煜想到在车里他的母亲对他的昵称,于是也自顾自加了一句,“小导游。”
乐知时不明白导游的意思,求问过后显得很激动,“我一定会做一个非常厉害的导游。”
他带着宋煜骑车到海湾边,这里没有细白沙滩,海岸线被晒得闪闪发光的鹅卵石填充。路边的小店贩卖挤满奶油的华夫饼,乐知时是不能吃华夫饼的,但他回头了三次,于是宋煜说自己很想吃。
“真的吗?”乐知时很惊喜,很快停下车,“我给你买。”
但宋煜只吃了一口,就递给他,说太甜。乐知时用叉子叉了一颗很大的红色,沾满奶油塞进嘴里,含混地说:“还好啊。”
“华夫饼。”宋煜指了指他手里的盒子,“你吃,华夫饼我解决。”
他们达成共识,像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某种默契,尽管并不是。
宋煜产生出一种自己好像是看着乐知时长大的错觉,但鲜活的乐知时站在眼前,又有着许多宋煜意想不到的美好细节。他笑起来嘴角浅浅的涡,他说话间抚摸他手臂的动作,介绍城镇上艺术建筑的那种自信感。
“这是英国最开放的地方之一,lgbt群体每年夏天都会在这里狂欢和游·行。彩虹色的,很漂亮。”
他谈论到这个话题的时候,会试探性地观察宋煜的表情。
“是吗?”宋煜淡淡说,“听起来不错。”
海近在眼前,他们穿着鞋走在鹅卵石上,海滩充满了身穿比基尼和泳裤的男男女女。乐知时带着宋煜走到海水边,建议他脱下鞋感受一下。宋煜照做了,他们拎着鞋,咸湿的海风卷起衣摆,潮汐涌上来摸过他们的脚背和脚踝。
“好凉。”乐知时笑得像个小孩,然后靠近了宋煜些许,圆润的拇指靠上了宋煜脚掌的边缘。他们的脚也有大小的差距,宋煜的肤色稍深一些,乐知时在水底显得更白,像是发光的瓷器。
宋煜也朝他靠近些许,甚至用自己的半个脚掌轻踩在他白皙柔软的脚背上,乐知时没有抗拒。
这种动作比牵手更让人觉得亲昵。
等到宋煜收回自己的脚,水波震荡,乐知时将自己的脚掌踩到他的上面,然后仰着脸对他笑。
“你在报复吗?”宋煜说。
“这是交流。”乐知时一本正经。他们并肩站在海水与海风中,手臂摩擦手臂,乐知时低头打量,又将宋煜的手腕抓住,抬起来,不像是要与他牵手,只是用自己的拇指和食指测量宋煜的手腕,但无法圈住。他的指腹隔着皮肤摁压着宋煜凸出的腕骨、他鲜活的静脉。
“我有一块手表。”乐知时握着他的手腕说,“很适合你。”
“你的?”宋煜也反握住他很细的手腕。
“对,但我只戴过一次,其实……”
他正说着,一个穿着黑色比基尼的棕发白人女孩儿朝他们走来,眼神锁定在宋煜的身上,打量他宽阔的肩膀与挺拔的五官。她很热情地站到宋煜面前,问他是留学生还是来旅游,要不要和他一起在海边的bar里喝一杯鸡尾酒。
乐知时这时候也抬起了脸,眉头稍稍皱起。
宋煜拒绝了,“我已经喝过酒了。”
对方敏锐地感知到他的意思,还有身边这个男孩儿的抗拒,不禁笑起来,“哦,抱歉,我不知道你们是一对。”
乐知时皱起的眉头松开,变成了惊慌失措,尴尬地摇头,又不愿意摇得太死。
“我们……”
宋煜不否认,也不承认,但抓住了乐知时的手腕。那女孩儿说了句不打扰你们约会,就走了。
“我们没有约会。”等她走后,乐知时弱弱地回复。
宋煜松了手,“这么多年之后的第一次见面,说郑重一点,也算是赴约。”
乐知时努力地理解着他的话,看见自己手腕被他握住之后残留的淡淡红痕。
“刚刚我没说完。”乐知时看向宋煜的侧脸,“那个只戴过一次的表,是我买给你的。”
“我想给你寄一份生日礼物。”
说好的只能书信往来。
“但这违反规定了,不是吗?”乐知时像是在自言自语。
“我现在在你面前了。”宋煜也看向他,“先违反规定的人是我。”
乐知时的睫毛轻轻晃动,眼神清澈而迷茫。
宋煜说,“你知道你寄错过一封信吗?”
看着乐知时眼里闪过惊慌,宋煜继续说。
“一封只写了一半的信,被你用笔划掉了大半。”
[宋煜哥哥,我哮喘发作之后总是会陷入很长的低落期,不健康让我很困扰,每当这种时候我都不愿意你来见我,希望你来的时候我是健康的,充满活力的。我希望你会喜欢真正的我(生病的时候会长红疹,很丑),而不仅仅是信里落款的名字。很奇怪,我其实已经不记得小时候见你的经历,但我很想念你,人为什么会想念一个没有见面的人?
全世界只有你是我可以毫无保留倾诉的对象,我的家人,我的朋友,没有人可以取代你。无论发生什么,只要能在邮箱得到你的来信,我都会感到快乐。你不敢相信,我在病发之后的病床上做了一个有关于你的梦。我们见了面,没有握手,你亲吻了我的脸颊,说lovelyseeyou。
真糟糕,这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在醒来的时候我感觉好遗憾,我希望那个吻落在我的嘴唇。
我是不是喜欢]
“知时。”他第一次用了思索过很多次的称呼,总想写在信的开头,但下笔又动摇。
插一句,我最近在用的看书app,【咪咪app】书源多,书籍全,更新快!
没写完的最后一句话,宋煜看似冷静地面对面问他。
“你是不是喜欢上我了?”
第108章
番外六:if
下篇
[joey,你好。收到你上一封信的时候我正忙着申请大学的事,所以这次回信的间隔时间有些长,抱歉久等。昨天我父母接到你爸爸的电话,说你前段时间生了一场病。不知道严不严重,希望收到这封信的时候你已经痊愈了。
等到一切尘埃落定,我就会过去看你。其实我很在意你的体质问题,所以你可以试着写一份与你日常相处的须知手册,寄给我,让我提前熟悉一下,规避可能会犯的错。
希望和你的第一次见面是完美的。]
因为这封信的末尾,乐知时确信,信封那一段的人是一位完美主义者。
首先他的字迹非常优美,从童年时的端正到少年时期的初现风格,再到如今的成熟书写,每一个阶段,乐知时都认认真真地模仿过,所以他写中文的字迹和宋煜的很像,但又不完全一样。
其次,宋煜的纸张总是没有一丝皱褶,也没有任何多余的气味,一尘不染。他每一次落款的签名几乎都毫无差别,如同机器印下的痕迹。如果书信也有品质控制,宋煜的信一定是上佳。
最后,也就是他希望收到一份相处须知的要求,更加凸显他不愿犯错的特质。
想到这里,乐知时兴致勃勃地从床上起来,坐到书桌前打开台灯,很快速地在别的废纸上写下了有关自己的信息:他的过敏原,他吃的药,他讨厌的雷声……但写到最后,乐知时忽然产生出一种胆怯。
宋煜不愿犯错。
那自己对他的情感算不算一种需要被他规避的错误?
这个假设令少年期的乐知时第一次产生了迷惘。
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喜欢上一个只存在于纸笔背后的兄长的,这听起来有些诡异,像上个世纪的情节。但他想,这个时代的很多人,他们也会爱上虚拟角色,爱上社交网络上精心设定出来的某个形象,相比而言,他甚至没这么可怜,毕竟宋煜是真实存在的一个人,只要他想,他就可以打破规定随时见到。
何况宋煜如此优秀,他愿意倾听,在成长期给他持续性的关心,无论他在信里写多么古怪的念头,宋煜都能理解,给他源源不断的新的灵感与启示。
他是世界上距离乐知时最遥远的人,也是与他最亲密无间的存在。
他怎么会不喜欢宋煜?
一旦知晓自己的心意,乐知时就开始担心,尽管他对自己有着相对自信,但他也清楚地知道他不完美。同性恋没什么错,但概率少,落在他和宋煜身上,恐怕几乎为零。
他对宋煜产生的幻想多过世界上的任何人。在夜晚,他会听着窗外的风声想象宋煜的样子,他见过的每一个华人应该都不如宋煜好看。
读信的时候,乐知时时常幻想宋煜对自己说话。中文是多么美妙的声调语言,四种声调组合让说话都如同唱歌一样富有音律之美。宋煜一定也有着能发出这些奇妙语调的声音。所以乐知时很努力地学习声调,但这真的很难,除了自己的父亲,他几乎找不到一个能够说出标准中文的练习者,所以他总是犯错,甚至在信中写,如果他分不清去声和阳平,就会把宋煜读成宋鱼,那么宋煜的形象就会是一条可爱的小鱼。
而宋煜回信说,“我相信你能分清,你是很聪明的学生。但做一条小鱼也不错。”
看到这样的回复,乐知时又喜悦又难过,他隐隐感觉宋煜是纵容自己的,但他不确定这种纵容的根源是否是喜欢,还是朋友之间的关照,甚至是对认识的某个弟弟的鼓励。
情况越想越不妙。
生病的时候,乐知时的这种迷茫和焦虑就会加重,他昏昏沉沉地写了许多信,也废弃了其中的很多,但因为不想让宋煜就等,所以他拖着生病的身体赶在最后一天装好信寄走。
没想到寄错了。
这打乱了乐知时原先订下的全部计划——第一次见面之前要保持足够的神秘,让他像自己一样期待见面,保持健康和活力,试探他是不是会抗拒同性,如果不,那就努力一把,要试着追求……
所以,当他特意在知道宋煜要来的时候提前离开伦敦,也借口不去接机,因为机场不是个邂逅的浪漫地,在他到来的时候也不选择直接站在门口傻傻迎接。
这些乐知时思忖许久的计划,最后都因为一封寄错的信而破灭。
海风把他的额发吹到脸颊,黏在他的鼻梁上。乐知时窘迫地用手指扒开,压制下自己眼底的惊慌,但他还是没能忍住,在海风里飞快地眨了好几下眼。
潮汐又一次涌上来,这次没过了他小腿的三分之一。
见他一时间不回答,宋煜又开口:“是我太直接了吗?”
他猜想乐知时会否认,然后磕磕绊绊地解释些什么。
但事情总是出乎意料。
乐知时露出懊恼的、甚至有些气馁的表情,绷紧了下巴,也抿起嘴唇,过了好几秒钟才抬眼看向宋煜,用一种负气的语气怪罪他:“是的,就是因为你。”
“我小心翼翼地避开那些差错,一点用都没有,还是被你发现了。”
不知为何,宋煜在某一瞬间,觉得他们的对话很熟悉,仿佛在哪里听过,有种恍如隔世的幻觉。他甚至产生一种乐知时或许会哭出来的预感。
希望不要。
但这次的乐知时没哭。
“你毁了我的计划。”他抱怨的语气让宋煜觉得熟悉,因为在读他的信时,宋煜已经想象了无数遍这样的声音,现实比想象更动听。
乐知时微微抬起一只脚,在水里踢了一下,像是排解自己沮丧的心情,水花溅在了宋煜的裤子上。紧接着他仰起脸,用那双清透无比的琥珀色瞳孔直视宋煜,“我是喜欢你,而且我想追求你。”
仿佛觉得自己太过轻率,乐知时像一个成年人一样称呼他的名字,“宋煜,我是很认真的。”为了更加郑重,他甚至切换了更加准确不会出错的母语,“你知道的,我不是一个完美的家伙,所以我才想用一个完美的计划来让你喜欢上我,至少这样成功的概率会高一点。”
他说英语的语速快了许多,更像是脱口而出,直接又坦率,许多小表情还有些夸张,“虽然你肯定会觉得,我居然会因为一个人每个月给我写信而喜欢上他,这是什么怪胎?但是你应该这么想,我会喜欢上在信里表现出来的那个你,而不是被其他表象吸引,这就说明我不像其他喜欢你的人一样只注重外表。”
宋煜似乎觉得他说的这句话有些好笑,做出了一个忍笑的表情。
所以乐知时感到了冒犯,“很好笑吗?”
宋煜十分随意地摇摇头,也用英语对他说,“不是。我只是觉得你很可爱。”
听到这句话,乐知时的耳朵又一次发红。他的心脏跳得很快,如同每次默念宋煜的信那样跳着,他反复咀嚼背后的意味,找出一点点宋煜对自己也有好感的隐晦证据,但宋煜的笔触总是那么公正,那些细微到几乎无法称之为暗示的字眼,在许多夜晚像热的雨水一样将乐知时淋透,从里到外,无一处不潮湿,涌动生机。
此刻,因为宋煜的一句夸赞,这场热雨倾盆而下,令乐知时无法抵挡,几乎要躺倒在雨中。
“我……我可爱吗?”他的语言切换系统因紧张而紊乱,变得中英文混杂,甚至在说中文时出现了非常奇怪的口音,这是他决不能容忍自己在宋煜面前做的蠢事。
宋煜嘴角的笑意更加明显了,他很绅士地跟随乐知时切换成中文,“对,你很可爱。而且很高尚,不喜欢我的外表,很不肤浅。”
“外表也是喜欢的。”乐知时忍不住出声纠正,并且给出提醒,“刚见到你我就夸过了。但喜欢外表也不算肤浅和不高尚,你不能怪罪一颗爱慕的心。”
“乐知时同学,你的翻译腔过于明显了。”宋煜表现得像个严厉的的中文家教,“我早就告诉你,不要通过英译中的诗集和学习中文。”
但乐知时很坚定,没有被他的打岔转移话题,“听得懂就可以。宋煜,你听懂了吗?我很喜欢你。”
午后的阳光把他脸上细小的绒毛照得半透明,看起来柔软。刚说完,他又抬起两只手,手掌冲着宋煜,“你先不要急着拒绝,就算你现在对我没有那种兴趣也没关系,我可以追你。”
忽然间,宋煜将他宽大而干燥的手掌贴上了他的手。他的眼神也落到乐知时的双眼,那张英俊无比的脸神色平静。
“怎么追?”他先是反问,然后继续说,“听说英国人很介意别人踏足自己的私人空间,所以你追求我的方式就是让我睡在你的床上?还是让我看到你光着上半身冲凉的样子,还是带我去看lgbt群体的彩虹游·行,得到点什么启示?”
“乐知时。”他富有磁性的嗓音完整地叫出他的名字,用十分确凿的语气断言,仿佛宣告某种判决,“这不叫追求,这叫引诱。”
乐知时怔住,他有一瞬间错误地认为自己要发病了,否则他不会呼吸困难、发汗和心悸。
他下意识说no,想要否认。但宋煜在他抽离手掌之前,弯曲了自己的手指,嵌进乐知时的指缝间,像咬合的齿轮那样。
“你还不承认吗?鱼都已经咬住钩子了。”
“什么?”乐知时疑惑地皱了皱眉,然后用英文说不可能,又像是很怕误解似的,对他要求,“你不要用比喻。”
宋煜将那只与他十指相扣的手晃下来,很完整地回应乐知时之前说的每一句,“你不需要追我,因为我不打算拒绝你,我对你也有那种兴趣。”
他挑了挑眉,“我喜欢你,明白了吗?”
乐知时感觉自己要溺死在这片闪光的海里了。
他后知后觉地感觉宋煜的拇指指腹在抚摩和揉搓他的手背皮肤,忽然间有些条件反射地抽出自己的手。身体里某根敏感的神经被宋煜撩动,他的脸涨得通红,手脚发软。
“那现在……我们……”他有点手忙脚乱,好像刚刚那个坦率示爱的人并非自己。
“如果再有搭讪的人过来。”宋煜勾起嘴角,“你可以告诉她,我们是一对。”
一切像夏夜里的一场迷梦。乐知时在与钦慕对象重逢的第一天就顺利地得到了他,那一刻他感觉自己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但因为他没有计划过追到之后要做些什么,所以比起表白,之后的一切他都显得很笨拙。
书友们之前用的小书亭已经挂了,现在基本上都在用咪咪app。
他带着宋煜走了一遍海岸线,看到沙滩上躺在一块儿接吻的同性恋人会紧张到同手同脚,不敢看宋煜,像是完成导游任务那样对他说“我带你去看白色悬崖”,然后逃跑似的骑上自己的单车。
宋煜没有取笑他,很从容地跟随着乐知时去计划好的很多地方,他们一起看白色的断崖和粉刷成薄荷色的艺术画廊,还有彩虹颜色的一幢幢楼。穿梭在这座充满艺术感的海滨小镇的大街小巷,在傍晚时分一起骑车回家。
他们默契地没有把这段变化的关系告诉父母,因为这太脆弱了,像是新出生一天的婴儿,需要襁褓的呵护。
“joey,你的脸晒得好红。”olivia端着一大碗凯撒沙拉,“你应该戴上你的帽子出门。”
乐知时支支吾吾地认同,然后闻着香味进了厨房,“这是给我做的是吗?”
林蓉笑着说没错,“这是珍珠丸子,你应该会喜欢的。来,尝一个。”她用叉子叉起一颗喂给乐知时,他一口吞下去,才发现很烫,可又舍不得吐出来,就这么站在原地张着嘴吐出热气。
看起来傻得可爱。宋煜走过去,倒了一杯冰水,递到乐知时手上,然后便独自上楼,换了件衣服。
仅仅一顿晚饭的时间,乐知时就迷恋上了林蓉做的饭菜。甚至引得olivia的嫉妒,“干脆把你送到叔叔家里好了。”
乐奕笑着抿了一口白葡萄酒,“这个主意不错,老宋比我会教小孩。”
“你少恭维我。”宋谨也喝了点酒,面色发红,“开这种玩笑,也不问问孩子愿不愿意。”
“我愿意的。”乐知时很认真地点头,“真的可以吗?”
“哈哈哈哈哈最当真的就是他!”
“我看你真是被吃的勾走了。”
大人开着玩笑,乐知时却红着耳朵偷瞄宋煜,那才是勾走他的诱饵。
那晚乐知时有些睡不着,他无比地想念一墙之隔的宋煜,尽管与他面对面的时间不过十个小时,但他感觉自己已经喜欢过他很多年、很多次了。
原以为是十个小时太短,他体内兴奋的神经递质在作乱,时间一长或许就会好,但十天过去,三十天过去,这种感觉依旧深刻。
宋煜将夏天结束后入学,学习他喜欢的地质学。所以乐知时想好好利用他来之不易的假期,在这些天里,他们一起去莎士比亚的故居地,去水上伯顿喂黑天鹅,去康沃尔郡的“伊甸园”,和他触摸古堡的砖石,在砖石上触碰和抚摩彼此的手指。
他们牵手,乐知时会紧张地掌心冒汗,就像身体释放黏液企图与宋煜的手粘紧。他们拥抱,宋煜身上好闻的味道缠绕着他的思绪,他会无意识地用自己的额头去蹭宋煜的侧颈皮肤,忍住自己想要亲吻的心情。而宋煜的手掌会隔着布料缓慢地按压和摩挲他的肩胛骨,还有他的腰身,那种感觉极度难捱。
晴朗的天气穿着泳裤在海边奔跑,下雨时衬衫外罩着透明雨衣,在弥漫大雾的牧场和他一起照看新生的小盛夏蝉鸣狂躁的深夜,父母陷入睡眠,乐知时盘腿坐在床上,打开自己带来的盒子,翻看先前宋煜的信件,还有他曾经为了给宋煜写情书,摘抄的许多情诗。
房间的门忽然被敲了敲,乐知时谨慎地问是谁。
“我。”宋煜站在门口,“可以进去吗?”
乐知时一听到他的声音,就傻傻说了当然。于是一进门的宋煜就看见他慌乱地抱着一个大盒子,最后自暴自弃地没有继续掩藏。
宋煜朝他走过来,“这是什么?”他靠近一些,看得更仔细,“我的信?”
“嗯。”乐知时点了点头。
宋煜站到他的床边,像个斯文的绅士那样低头看他,“为什么在现在看这些?”
“想你。”乐知时很诚实,对他笑,“然后你就过来了。”
宋煜捏了捏他的下巴,但没有进一步的动作。乐知时留恋他对自己身体任何一处的触碰,那是连锁反应,酥麻感从下巴传递到食指和脚尖。
“你为什么过来?”乐知时抓住了他离开的手,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