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上病房满了,他们身上带来的钱全都花光了,妞妞只能住在医院狭窄的走廊上。
沈齐七岁这年,过的十分艰难。
他病弱的妹妹躺在病床上,虚弱的告诉她:“哥哥,我们不治了,回家吧。”
沈齐黢黑的眼眸闪过一丝难过,他摇了摇头。
最终手付费是沈老汉中午吃饭时,偷偷跑出去卖血填补上的。
但他们都心知肚明,这笔钱远远不够。
……
在这之后,沈齐有了出村的念头。
他告诉爹妈,他要出村,去外面打工。
沈老汉抹了一把脸,让他走了。
沈齐临走的时候。
妹妹很难过:“是妞妞拖累你了。”
沈齐安静的摇了摇头,摸了摸她的脸:“你在家保护好自己,哥哥这次回来,你就可以吃糖了,要多少有多少。”
妞妞默默的流着眼泪。
沈齐还是走了。
他穿着洗的发白的衣服,到的第一站是码头做帮工。
一天到晚的扛沙袋,然后送走船只后休息。
沈齐在码头帮工的钱全部都在某一天请假送回家。
他就这样干了三年。
这三年,他过的不知道日头早晚。
十岁的沈齐一颗心比五十岁的人还要苍老。
他年纪小,干的相对其他硬汉干的少,却得到了码头家的关注。
这里干船只,有个不成文的规定。
帮派。
也就是所谓的拜码头。
沈齐被其中一个没有孩子的当家人也就是李顺一眼看中了。
李顺把他单独叫进一个屋子里,问这黑不溜秋的小子愿不愿意跟着他干,认了他当干爹,继承他的衣钵。
沈齐只问了一句:钱多吗?
李顺看人很准,一看这小子就不是什么善茬,他得意笑:“钱不多,会让这些兄弟舍命跟着我干吗?”
他在桌子旁敲了敲烟管。
“这钱你得有命花才行。”
沈齐默不作声的跪下磕了三个响头。
从那之后,他就一直跟着李顺跑船。
船上运的货物,每走到一个地方都要经过一系列的查看。
李顺带着沈齐跑的是黑船。
里面运的是不能说的东西。
而每笔分下来的钱,沈齐都会从中小拿一笔。
沈齐十五岁这年,李顺远洋出海了一趟。
他回来的时候,面露喜色,让沈齐收拾收拾东西跟他一起去外地。
沈齐二话不说,收拾好两件衣服就准备走。
临走的时候,李顺却犹豫了。
他告诉沈齐,他们干的是杀头抢地盘的买卖,父母可能都会受到牵连。
沈齐请了三天假。
他回到了桃花村,村里一切安然无恙,见到沈齐回来,村里的人都夸他是个有本事的孩子。
沈齐笑笑,回了家。
沈老汉带着妞妞正在喂鸡。
这一年,妞妞的心脏病好了很多,但要长期吃药,才能维持稳定。
一大家子坐在那个四方四正的黄色桌子上。
桌子中央点了一根蜡烛。
沈齐告诉了他们自己要做生意,会有点危险,希望他们能换个地方生活。
他留下了身上所有的积蓄,能在外城买一个房子。
沈齐临走前,告诉他们别说认识他。
沈齐又走了。
……
他这一次来的是港城,这里不禁枪支弹药,抢地盘,洗钱玩的五花八门。
李顺带着沈齐投了一个帮派。
他们负责在外交易,当马仔。
这几年沈齐一直都是戴着面罩做交易,没人认清过他的脸。
他能眼睛都不眨的剁人手指,狭长的眼睛闪着的都是黑光,身上流的都是黑血。
他早就烂心烂肺了。
他十七岁这年,李顺死了,他死的很不光彩,给人放风的时候被人一枪毙命,死后被人扔到了穷人街,那里尸体都不是尸体,是食物。
沈齐九死一生把李顺拉了回来,在人烟稀少的地方立了个木牌,上面没写名字。
他点了三根香,磕了几个头,走了。
他十八岁的时候开始抢自己的地盘,不要命的打法让这港城一众帮派私底下都叫他为“疯子”。
走到哪,都有人走上前点烟。
同样,也就是这一年,他遇到一个特殊的姑娘。
……
那时候,沈齐已经很久没有回家了,他平常单线联系他们,换着账号打钱。
只知道他们过的还不错。
沈齐过的很厌倦,他慢慢的自我放逐。
不巧的是,小弟里出了名叛徒,暴露了他的行踪。
在他落单的时候,围堵他。
沈齐手腕中了一枪。
他拼死命的用那只流血的断手拿枪,用一种以命抵命的打法。
再回头,那些人都死了。
沈齐跌进了一个巷口,失血过多的时候,他走马观花的想起了他这前半生。
竟没有一段时间,他有过片刻的安稳。
他大概就要死在这里了。
不过,也好,太累了。
那天的太阳有点刺眼。
巷口里,路过一个抱着书的姑娘,那姑娘披着柔顺的头发,像只小猫似的踮着脚悄咪咪的往前走,想装作没看见他。
沈齐看着那个背影,本来也想默不作声。
但这姑娘过于小心了,走的太慢了。
沈齐厌烦的睁开眼,扶着墙捂着伤口,轻飘飘的看了她一眼。
他命令道:“你,过来。”
小姑娘被吓的一抖,在他威逼利诱下,磨磨蹭蹭的带他回了家。
沈齐也没见过这么蠢的人,居然把带着枪伤的男人带回家。但此刻,他看着这又蠢又呆的小傻子仔细放下书,拿着绷带给他包扎的时候,他又不作声了。
“伤口包扎好了……”
那姑娘小声的说话,言语里示意让他走。
沈齐沉默了一下,听到自己说:“我饿了。”
别说那懵了的小傻子,就连沈齐自己都愣了一瞬。
他从不吃外面的食物。
那小姑娘憋屈的看了他一眼,转身就去厨房下面条。
端上来。
沈齐瞥了眼,清汤挂面。
番外七
黑帮大佬&世家小姐
沈齐拿着筷子挑了挑面,没有要吃的意思。
对面的小姑娘紧张细口的吃面,没有发出声音。
也可能是受伤失血太多,沈齐眉眼冷淡的看着,有种自己可能也需要进食的错觉。
他漫不经心的吃了两口。
啧,太咸了。
沈齐放下筷子,抿着唇没有说话。
“你想要什么报酬?”
小姑娘嫌头发长,煮面的时候顺道扎了个丸子头,面如桃花,皎皎光明。
她摇了摇头,很诚实道:“我什么都不需要。”
沈齐并不意外,这姑娘身上一身低奢,这房子在港城也是市中心地段,可见她并不是普通学生,可能只是一个人住。
他从容不迫的点了点头,留下一串号码。
“如果有需要,可以打电话来找我。”
初礼默默的收下号码,却从来没拨过。
这是他们二十岁之前的交集。
这次受伤之后,沈齐回去抽了一宿的烟,看着高楼大厦外的步履匆匆的行人,他眯着眼不知道在想什么。
第二天,天蒙蒙亮。
沈齐拿着白花花一摞资料,起身。
时隔两年,创下了沈氏集团。
上市资金以及技术各个方面都匮乏。
人才一脉是他重心所缺。
为此,沈齐不惜花重金开始招揽人才,并且资助各个高校的贫困生。
沈齐二十二岁这年,第一次拜访世家。
他穿着正式,稳当的坐在沙发上。
对面的初父却满脸铁青。
谁家第一次拜访就是要求娶自家宝贝女儿的,这么个来路不明的毛头小子,以为开个公司就能走到世家前面吗?
沈齐很礼貌道:“初伯父,方便我和初小姐见个面吗?我想和她单独聊聊。”
初父气的吹胡子瞪眼,但冷静下来仔细想想,这事儿又不好拒绝,毕竟沈氏集团现在发展如日中天,不少人盯着这块肥肉想咬一口。
这一上来就交恶,也不太好。
初父没办法,想着有他在,见一面也没事,就让人把初礼喊下来了。
沈齐不动声色的调换了下坐姿,垂眸看着这精致的大理石桌面。
初礼下来时还有些疑惑,家里什么时候来了客人。
这客人……
是那个港城的男人!
!
初礼瞪大眼,杏眼圆睁,颇有些可爱。
沈齐敛眉,眼底有丝笑意。
“大小姐,好久不见。”
初礼还是有些怕他,说话底气都有些不足,“谁……谁跟你好久不见啊。”
她憋的脸红。
初父咳嗽一声:“见也见到了,沈先生就请回吧。”
沈齐八风不动,慢条斯理的拿出一堆文件,推给了初父。
他眼神划过初礼,落在文件上。
“初总,请容许我自我介绍一下。”
“我叫沈齐。家中四口人。上有父母双亲健在,下有一个妹妹。我名下有沈氏集团,以及各京城各家股份若干。我于四年前见到初小姐,一见钟情。今日有些冒昧,但沈某诚心实意,若初小姐愿意给机会,我定感激不尽。”
“若未来结婚,初小姐名下财产依旧归于初小姐,我沈氏集团名下资金归初小姐,且不必承担任何风险责任。”
“如果有一天,初小姐后悔了,这里有一份离婚协议书,我已经签好了字。届时,初小姐签好字即可拿去公证。”
沈齐走的路线实在不同寻常。
别说初礼,初父这个商场上的老狐狸此时都眼珠子不转了。
这小子到底打的什么主意,这么舍得放血。
初礼站在一旁,听着这人胡说八道,脸颊通红,连说了两句。
“你拿走,拿走。”
……
助理看着自家先生出来,连忙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