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突然发出大笑,这声音是……
我才注意到她脚上的鞋,是猫眼里一闪而过的那双。
她的裤脚上还残留血污。
「自我介绍一下,我就是被你们集体投票赶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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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户杨春雪。」
我戒备地盯着她上下打量,在我记忆里她不长这样。
杨春雪感受到我的视线,她摸了摸她的脸。
「像吧?为了给我嘻嘻跟花花报仇,我故意整成廖婷的模样,在这栋楼里住了三个月,你们谁都没发现换人了!」
我越听越感觉毛骨悚然。
「那廖婷?」
杨春雪理所应当地回答:「她当然死了呀!她早该死了,要不是她多嘴跟物业说我养宠物,还把我的花花放出去,我的花花怎么会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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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老太婆炖了!」
我好像有点印象。
她口中的「花花」是条无毒的宠物蛇,她还在小区里张贴过告示。
没想到是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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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家的老太太拿回去炖了。
杨春雪越说越激动,
「她吃了我的花花,
她还要发在朋友圈里炫耀,
说好补啊!」
怪不得第一个出事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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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对门那个女孩呢?」
我现在回忆她的惨叫,
还觉得可怕。
杨春雪无所谓地撇了撇嘴,
「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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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要怪就怪她倒霉,
自己要跑出来送死,因为我想害的是你啊。」
她怎么会如此心狠手辣?
我印象里她就是不太爱说话,
但是每次坐电梯还会帮忙按住。
「你是不是还想知道我还杀了谁?」
其实她不说我已经猜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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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大哥主持过投票,
肯定也难逃一劫。
杨春雪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
她主动解释:「我可不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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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投票才杀了他,准确来说不单单是因为这个。」
「是因为他太恶心了!他一直骚扰我,疯狂地向我表白,
我讨厌他!他那双恶心的咸猪手每次都要摸我!到七楼,
他还一路跟我到门口!」
她吼出了她的愤怒。
「你为什么不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