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佚名 本章:第9章

    我也在门厅竖着耳朵听对门的声音。

    这已经是我喝掉的第十三杯咖啡了,困得我睁不开眼睛了。

    就在我以为是我多想了的时候,

    对门传来开门的声音。

    我探头看到胖男人提着行李箱,他媳妇抱着孩子准备出门。

    我赶紧给我朋友打电话,「我马上下去,你帮我看着点,一个胖子带着老婆孩子。」

    「现在这个时间很好认的,千万别跟丢了。」

    看胖男人一家三口上了电梯以后,我火速冲向楼梯。

    上了朋友的车后,我们跟着他们一路来到机场。

    不出我所料,他真的要跑。

    现在是凌晨

    4

    点,距最早一班飞机起飞还有半个小时。

    我马上给张警官打去电话。

    「你稳住他,我们马上就到。证据基本收集完了。」

    得到张警官的回复以后,我信心百倍。

    「犯事了就想跑,想得美。」我上前揪住胖男人衣领。

    他看到是我愣住了,「你这个人渣,你那么对我女儿现在又追到机场,你想做什么。」

    比起胖男人反应更快的是女人,她抱着孩子在旁边又哭又叫。

    很快,引来了大量的围观群众。

    大家把我认了出来,指指点点。

    甚至有人上前推搡,

    我大喊:「我是被冤枉的,警察一会就到,不能让他跑了。」

    但是人们和疯了一样,撕扯着我,胖男人瞅空从旁边溜了出去。

    我急得满头大汗,

    「抓住他别让他跑了。」我冲我朋友大喊。

    但是他也被人群围住,自顾不暇。

    幸运的是,

    警察来了。

    人群被分散开,

    我和胖男人一同被带去了警局。

    案情很明显,

    是胖男人自导自演,

    那段时间,

    我甚至都不在家。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通常可认定为情节严重。」

    而胖男人造我谣的那条视频,

    浏览量已经超过几百万,

    很明显是情节严重。

    张警官给胖子普了一下法律知识。

    「因为造谣者的诽谤行为导致被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

    进而使被害人在商业合作、工作机会等方面遭受财产损失,且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标准,

    就可能以诽谤罪追究造谣者的刑事责任。」

    「造谣者的行为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并且导致被害人产生了财产损失,可能会构成寻衅滋事罪。」

    听着张警官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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