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要起诉,我就请最好的律师应对,我本人不会出席,
他们闹事我就花点小钱压下去。
消息才刚出来没多久,就立马在网上消失得无影无踪。
不仅如此,
他们闹一次,
我就去告一次诽谤和故意伤害罪。
我倒是想看看谁经得住消磨。
到后来我都已经开始了新恋情,
和一个门当户对的弟弟谈起了恋爱,向家才终于放弃了。
等到一年后,
我再次订婚。
在市区五星级酒店吃饭的时候,我又一次见到了向志远。
原来他家已经在向家村过不下去,被村里人赶了出去。
因为打官司和赔偿,
向家还到处欠钱成了失信人员。
向父向母一大把年纪了,跑到大城市打工还债。
小姑子只能去偏远的寄宿学校,一年都回不了一次家。
而向志远又开始到处找工作,
冬天太冷,中午没处休息他,
跑来酒店大堂打瞌睡。
我挽着未婚夫的手从他身边路过,
我们都认出了彼此。
我和男友向志远已经订婚,不出意外年后就准备扯证了。
「但以」他身上那件单薄的夹克衫,
还是我大学给他买的。
「这是你朋友?要我给他安排个工作么?」
未婚夫给我披上外套,
低声问道。
我摇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