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从评论区的反应来看,她应该是在首评下面留了我的联系方式,所以有那么多人加我,为了骂我。
看完这些,我火气已经上来了。
又是这一招。
开局一张图,故事全靠编!
我找到原帖,将时间、博主主页,以及下面的评论全部截图下来,发到一个账号。
然后站起身,在众人疑惑的眼神中,把手机直接甩她面前。
「网络造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另外,发帖造谣转发量超过五百,可以判刑。」
我冷声说完。
毕怜一愣,眼神闪烁了几下。
「你跟我说这些干什么?帖子又不是我发的。」
「是不是你,你自己心里清楚。两种解决办法,要么你删帖,澄清,向我道歉,要么,我现在报警,让警察来调查。」
我的语气冷硬,丝毫没有给她商量的余地。
毕怜的面色有些慌了,冲我斥道:
「我都说了不是我发的,办公室这么多人,你为什么非要跟我过不去?」
她的声音激动,动静已经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
同事纷纷围过来,询问情况,分开劝说我们两个。
毕怜那边的人显然更多一些。
我刚来这里,只是个实习生,说不定随时都会走。
她们并不会为了一瓶香水,真去得罪毕怜这个老同事。
一个同事看了我手机里的帖子,脸色为难道:「这好像是个新号,不过背景确实是在我们这个办公室。」
「在这个办公室怎么了?这个办公室里难道就我一个人吗?」
毕怜在众同事簇拥下,似乎认准了我不敢闹大,底气足了,就连嗓音都高了八度。
「你说是我发的帖子,那你拿证据证明啊!」
「晒出你的账号,让大家看看就行了。」我淡声说。
毕怜冷笑:「凭什么?这是我的个人隐私,你们有什么资格查我?」
「你们真要怀疑,就拿出证据!」
我没说话。
毕怜更得意了,愤愤地瞪我一眼,冷声说道:
「一个刚来的实习生,就为了一个不知道谁发的帖子,就在这儿闹得鸡犬不宁的,大家还要不要工作了?」
「我还怀疑你是对家公司派来的呢?谁知道你来这里是什么目的,我还没说是你自己在这儿自导自演,故意影响我们工作,或者有其他目的呢。」
旁边的同事半信半疑。
这些年,在江墨的带领下,公司发展得很快,也一直受到竞争对手的打压,不是没有对手公司派人来的事情发生。
我淡笑一声,冷声道:「既然如此,那报警吧。」
5.
听到报警,毕怜慌了,却嘴硬道:「报警就报警,正好,我倒要看看是谁在惹事。」
说着,她却把手机藏在身后,手指仿佛偷偷在操作什么。
我假装没看到,拿出了手机。
「也好,就让大家看看到底是谁搞鬼,反正网上发表的东西,某些人就算是删了也有记录。」
毕怜手僵住了,赤红着脸:「你说谁删了?谁删了谁是狗!」
「我说是你了吗?你激动什么?」
我态度越平静、越冷淡,毕怜越气、越慌。
脸都快气紫了。
气氛焦灼,一个和毕怜关系不错的同事连忙从中调解道:
「大家以后都是同事,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这事要不就算了吧,也别闹得太大了。」
「谁发的帖子,赶紧删了吧,为了这一件事,闹到报警也不值得。」
「是啊是啊。」
其他人闻言连忙纷纷附和。
「为了一个帖子把事情闹大不至于。」
我看着被人簇拥的毕怜,在听到大家这么说时,她明显地松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