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她自首的原因之一。
至于钱,那是江哲借的钱,本就该还。
杨秋宁犯了错,她准备承担后果了,可江哲还没有。
他会接受的。
在我离开前,我在看守所见了杨秋宁一面。
我提出离婚,她没有同意。
“孩子是你的,我和江哲没发生关系。”
看来她也没有准备接受犯错之后的结果。
我没理她的深情,只是江离婚协议放在桌上。
我是来通知她的,不是来和她商量的。
爱情是值得追求的,可不是必须得东西。
也或许她真的爱上我了。
可我明白,有些人不值得被爱,有些人不值得被原谅。
我也知道,我和她离婚肯定要经历一番波折。
可我不在乎,因为只要能离开她,就是一种成功。
爱错人,是要及时止损回头的。
这个道理,杨秋宁不懂。
以前我也不懂,现在我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