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后,母亲平静地通知了自己舅舅的死亡。
「失踪七年了,虽然还是无法相信,不过……」母亲挂出了舅舅的黑白照片,指着上面俊秀的少年为沐紫介绍。
「这就是你舅舅,呵呵……你应该不太记得他吧?所以这次算是你们第一次见面」沐紫却摇了摇头,神秘地笑了,「不是第一次见了。」梦里,现实中,她都曾见过这样一名少年:俊秀,硬朗,看起来遍布冬天的气息的少年,其实内心却温暖。
为了挽救从小相依为命的姐姐唯一的孩子,他更改了自己的名字,然后代替了那个孩子去到那个可怕的地方,七年前如此,七年后又如此。
那个人,其实是个很好的好人。
「妈妈,你嫁给张叔叔吧。」
「啊?」
「我想了想,你嫁给他吧,那么好的男人不多了。再过刀萍,你就更老更难嫁出去了。」
「你这丫头……说什么呀!」面对忽然改变态度的女儿,沐雨文难得红了一张脸,面容娇羞的女人看起来年轻了十来年。散发着女性特有的温柔光辉。
没办祛,妈妈是女人啊,是女人就会有女人该有的温柔、热情,是女人就会想要打扮得漂漂亮亮,婀娜多姿。
自己原本讨厌像个女人的母亲。理由归根结底就是「自私」吧?母亲像个女人的样子让自己惶恐。自己想要的只是她作为母亲的样子,因为这种理由就去阻止她追求幸福太自私了。
「妈妈,你结婚没有什么啊……只是不要忘了我就好,还要像以前一样对我就好,不然……我会伤心的。」
沐紫看着母亲认真地说。
看着这样对自己撒娇的女儿,沐雨文一脸惊异地同时眼眶有点湿。
「傻孩子。无论如何你都是我的孩子啊。」沐雨文抱住女儿。
太久役有拥抱的母女彼此的动作名都有点僵硬,不过没有关系,以后多多拥抱就会熟练,回抱着母亲,沐紫想。什么时候开始……自己的个子己经超过母亲了呢?人都会变的,阿荃曾经这样说过,好的改变不妨多一点。
阿荃己经勇敢地改变了,被她的改变所救的自己也不应该墨守成规,不是么?「不过,如果妈妈嫁了张叔叔,我们就要搬到美国去了,这样也可以么?」
「可以啊!这里的教育制度太无聊了,我想去美国,我超爱NBA的!不过妈妈,即使你嫁了张叔叔我也不要改名,好么?」坐在母亲旁边,原本一脸开心的沐紫忽然正色说道。
「当然,他要让你改名我就不嫁了,这辈子你就叫休紫,谁也不许改!」看着母亲理所当然的反应,沐紫挑了挑眉。
「因为……‘沐紫’是世界上最好的名字。」
看着看向自己的女儿,沐雨文笑了,目光看向窗外,她想起了七年前弟弟和自己最后的对话——「姐姐,如果哪一天我忽翻消失,给不要害怕!」
「这个孩子就叫沐紫,千万不要改名。」
「沐紫这个名字会保佑这个孩子,‘沐紫’会平安长大。」
「……」没错,阿紫,谢谢你的保佑,这个孩子己经平安长大。
——六人房间全书完
【后记】
―大家好,我是月下桑,很高兴在第六本和大家见面。
之前的故事似乎都是和「鬼」牵连到的故事,我是个很讨厌固定模式的人,所以这一次就想写一本和鬼无关的故事。
不过还是亡灵的故事。所以基本上和亡灵书这个主题还是相关的。
关于沐紫这个人的身世,在这里算是公开了,一直都是冷眼看着段林在故事里被耍的团团转也不帮忙的冷竣少年,原来是一个好人,想不到吧?(起码我没想到。)而一开始老好人姿态出现的段林其实有着更探沉的身分。
关于这本书的灵感:我是相信死亡有征兆的,我说过的梦到外婆去世的事情,还有投有说过的上小学前我有一个很好的朋友,开学前明明约好一起参加开学典礼的,然而第二天我站在楼上,看到楼下他的家人穿着黑衣从接下鱼贯而过。
当时还在世的外婆告诉我,今天她陪我上学,XXX(我那个好友的名字)昨天走了。
中国人是很避讳死亡的,即使是「死」了,住往也会用别的说祛代替,我的好朋友「走」了。
走得潇洒,走得一干二净。
据说是洗脸的时候淹死的,洗脸能够淹死人,太下可思议了吧?不过从那次开始我便得了恐水症,半年的强迫险与水接触才好。
(这其实是第三本《背面》的灵感来源)很小的事清也会死人的,有的时候看到诸如此类的荒诞死因,我就会想:这是该着那个人去了。
注定的死亡是无法抗拒的,这是褂肖极的想法,下过也因此产生了将这个主题定为第六本内容的念头。
这本也不算很恐沛的故事,某种层面说,只是关于死亡的一种讨论。
希望大家看得愉快,谢谢,我们下本见。
亡灵书之七《亡灵归来》[大结局]
文案
不要打扰在沉眠中的人,更不要拿走不属於你的东西……
两个盗墓者,来到「汾岭」这个毫不起眼的小村子,做着发财梦的他们,发现了可怕的坟场,还挖出了宛如活人的「她」……
「她」要取回失去的一切,戒指、断手、丈夫,还有……儿子!
同时,段林的身世之谜,也将揭晓!
亡灵归来了……回来的,是谁?
「教授……你说……会不会是舒佳自己走出去的?」
一句话,宛如晴天霹雳一般,砸中了段润之,也砸中了说出这句话的王一函。
如果说这句话带来的惊愕程度只是暴风雨的话,那麽,三个月之後,舒佳在某个早上重新出现在段润之办公室的时候,带来的就是史上最强的飓风!
重新回来的舒佳手指上多了一枚戒指,非但如此,而且……
舒佳怀孕了。
那之後过没有多久,段教授就消失了,连同怀孕的死者──舒佳。
【楔子】
永远不要拿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第一章】盗墓夜惊魂
世上三百六十五个行当,盗墓也是其中一种,做为小偷的分支,盗墓也是偷盗;与普通偷盗不同的是,盗墓盗的是死人的家当。
赵金魁和郑宝仁就是盗死人家当的盗墓人。
两个人都是三十来岁的年纪,精精壮壮、皮肤黝黑的赵金魁是个看上去像乡下人的汉子,事实上他本来也是个乡下人,觉得种田赚钱太少,后来做了这没本生意。
郑宝仁就不同,长相斯斯文文的,说话永远温和有礼,还戴了一副金边眼镜,看上去就像个文化人,知人知面不知心,谁也看不出他做的竟是死人的买卖!
务农出身的赵金魁有的是力气和胆量,毕业于T大考古学系的郑宝仁有知识和头脑,机缘巧合之下两人一拍即合,就此成了搭档,十年下来也算业界小有名气的人物。
不同于其他那些同行见坟就挖、每天都挖、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挖个三百三十天的作风,这对二人组每年只做一次买卖,而这一次买卖往往就够两人吃香喝辣一整年。
别人都不理解为什么那两个人一挖就能挖出宝来,也不懂为什么一挖就能挖出宝来还不天天挖多赚他几笔,问起的时候郑宝仁总是斯斯文文的笑笑,但笑不语。
他们这每年一次的买卖可不是外人想像中那般容易,一年中闲暇的时候他们也不像外人以为的无所事事,每一天,他们都在为下一笔生意做详细的规画。
流传在外界的古董是线索,分析它们的年分,周身的土壤环境……小心翼翼的顺藤摸瓜摸到它们的可能出土地,然后调查当地的历史,考察当年的大户祖坟,这样才造就了外人眼中的一挖一个准,可没有想像中那样容易!
这一次他们的目的地是一个叫「汾岭」的地方。
两人原本刚刚做完一笔「生意」归来,火车上偶然遇到了一名年轻男子,多年积累下来的好眼力,让赵金魁一眼认出了男子身上的玉是块宝!
再三盘问之下得知了那个叫汾岭的地名,原本以为自己捡了个大便宜,谁知那个男人指的地方竟是错的,上了那个男子大当的两人在错误的车站下了车,荒山野岭走了好久才知道自己根本来错了地方。
不过幸好那名男子说的地名倒是对的,这里确实有个叫汾岭的地方。而且在附近,两人还听到了一个有趣的说法——
「那个村子闹鬼啦!好好的山不去养牛养羊,埋的全是死人,什么‘汾岭’——根本就是‘坟’岭!啧!好邪门的地方哩!」
这句会让百分之九十九的人心里发毛的话,却让赵郑二人如获至宝,两人知道:找对地方了。
不过接下来,两人还是没能顺利进行挖宝的计画;那个地方发生了命案,员警介入调查,等到风声平息已经是几个月以后的事情,而这个时候,那个地方因为凶杀案发生的湖,已经俨然成为一个观光圣地。
「那个男人身上的玉佩应该是清朝的古物。玉佩这种装饰品盛行在明清两代,清朝的玉佩比起明朝尺寸大很多,他身上那块玉佩属于清朝前期的流行尺寸,清代晚期的玉佩要更笨重一点。
「不过难得那男人身上的玉佩雕功好,玉质也好,虽然当时无缘细看,不过那玉佩确实是大家之物,而且那种玉材确实是这汾岭附近的特产,如果没有错的话……」推了推鼻梁上方的金边眼镜,郑宝仁眯着一双细细的狐狸眼打量着前方,笑了。
「这附近有‘大户’。」
现在在两人面前的,就是那男子口中汾岭的村子,隔着浓浓的雾气,依稀可见雾水之后庞大的山形,按照传闻,那便是这村子百年来扎坟的所在。远远看去,那山就像一座天然的大坟。
「我们到了,下车吧。」
从车子上下来,付了司机车款,两人背着稍嫌笨重的行李下了车。
◇ ◇ ◇
「这座湖便是当时出事故的湖呢,听说这个村子里从很多年前开始,便将死去的村民尸体抛入湖水之中,还要分尸呢!」
「天!好……恶心!那么说的话,这湖下面岂不都是死人骨头?」
「没错,而且当时还有震惊全国的罕见颅骨出水呢!」
「啊?」
「就是那个有两张脸的人头啊!很有名啊!」
「你说那个啊!天!好恶心啊。」
和他们同往的有几名年轻人,看上去像是来这里做猎奇之旅的,也只有这些人会对这种地方感兴趣。这座湖美则美矣,可是一旦和死亡联系起来,这种美丽就笼罩了一层恐怖色彩。
所以来这里的,多半是那些喜欢刺激的年轻人,郑宝仁和赵金魁混在里面,显得有一点点突兀。
假装是普通的观光客,浑浑噩噩的和一帮年轻人东瞅西看四处拍照留念,暗地里悄悄做好记号。两人打算今晚就活动,目标当然不是那座湖;那座已经被警方清理一空的湖只剩下空壳,而且就算有陪葬品也只是普通的东西。
他们的目标是湖后面的那座山。
「按照中国传统的风水学,那座山确实是块宝地,我查过,汾岭这一带在清朝前期成了王家封地,和那年轻人的玉佩年代相符,而这一带近几年确实偶而有人能捡到一些破旧的古董碎片……」
郑宝仁一边说着一边打量着前方的地形,他们正在前往后山的路上。
「没错,今天咱们住的那户农家,喂猫喝水用的木碗也是古物,你看!」
后面的赵金魁点着头,从兜里摸出一个小碗。翻过碗口看着碗底,仔细敲了敲,郑宝仁笑了,「不错,你这家伙眼力也越发好,这碗极有可能是个宝!虽然这活做的一般,不过木头可是宝贝,能用得起这种贡品级材料的木匠,怕是只有那皇帝爷,有名的木匠皇帝……想起来了么?」
「明熹宗朱由校?」这下子,拿到这只木碗的赵金魁也激动了。
「嗯,那熹宗皇帝作不来,作木匠倒是个好把式,下臣拍皇帝马屁不夸皇帝政绩好、争赞皇帝木匠手艺强,那时候人人以得到熹宗亲手所制品为美事,那皇帝一得意,往往赏赐下臣的东西也改成了自己做的木工艺品。
「为了区分,那皇帝一向会在自己做的东西上留个记号,喏!就是这里这道细痕,这木碗如果是真物,可是要比金饭碗还贵哟!」
郑宝仁仔细的观察了一下,末了将木碗还到仍在激动状态的赵金魁手里。
「我们回去再详细鉴定这只木碗,不过你这个发现给了我们新的希望,如果这木碗确实为熹宗所做……搞不好这里除了清代的古董,还能挖到明代的!」
这个意想不到的希望让两人心情更加振奋,只是这种兴奋之中,郑宝仁心里隐隐一丝不安,四下看了看,他问向身后的男人:「老赵……今天出来的时候……没有人发现吧?」
「当然没有,你不看看现在几点了,乡下人睡得早,他们八点就倒下了,那群年轻人则是喝酒喝得全趴下,咱俩走的时候我扔了根骨头给看门的老狗,那家伙叫都没叫一声。」
「我总觉得有点担心……」
「啧!你哪回不说你担心?你们这些读书人啊就是胆子小……放心,不会被发现啦!」
「……」郑宝仁压了压不断跳动的眼皮,再度往四周看了看。
刚才正在高兴的时候,忽然间他感到一种强烈的被注视感,原本以为只是一时的错觉,可是那种被监控的感觉却是生生粘在了身上,如影随形。
忽然!郑宝仁忽然感到有什么东西在自己余光中闪了一闪,人影!
郑宝仁匆忙刹住了脚步,身后的赵金魁一下子撞到了他身上。
「怎么了?」赵金魁不解的问。
「你……你看我指的方向,是不是有人?」指着自己左边的一个角落,郑宝仁沉声问。
赵金魁认真地顺着同伴的指引看了看,半晌摇头,「一个人没有,我戴的可是红外线夜视镜!」
郑宝仁犹豫的点了点头。
看着他还不放心的仔细打量那个方向的样子,赵金魁笑着开口,「安心吧,我们买的可是进口货,不会骗人的,那个方向别说活人了,就是兔子也没有一只,当然……死人就不敢保证了,哈哈!
「我们做的这生意不就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死人知么?做了十来年,你不要告诉我你今天忽然怕了,死人算什么?死都死了,怕他做啥?」
郑宝仁点着头,后颈同伴看不到的地方,冷汗慢慢顺着脖子滑下来。
他觉得自己确实看到了东西的。可是赵金魁的夜视镜也确实不会说谎,那么……
「死人……么?哈……哈……」低低的笑了几声,推推下滑的眼镜,郑宝仁继续带头向前走。没错,这座山到了晚上的话,恐怕除了他们两个人以外……都是死人。
这里是死人的领域。
亡者安眠之地。
「我们再小声一点吧。」又推了推眼镜,不着痕迹的擦去颈中的冷汗,郑宝仁重新迈步。
于是一路上两人再无交谈,直到走入了后山之中——郑宝仁最终确定埋宝的地方。
◇ ◇ ◇
这里不是观光地,连村人都很少过来。
「据说大部分村里人只有死的时候,才来这里。」啧了一声,赵金魁看着四周的环境。
这里比起刚才经过的地方温暖许多,泥土松软,有一片土地看起来还很新,应该是新坟,一看就知道没有什么挖掘的价值。
「这里……很暖和呢。」赵金魁松了松领口,然后皱了皱眉头,「你果然从来都是对的,绝对是这里,一股死人味。」
这个村子特异的习惯非常多,比如埋葬地点,又比如扎坟不隆起——完全没有坟包,这里随着地势高低起伏,完全看不出哪里有埋尸体的痕迹。
「妈的……真邪门的村子。」搓着手,赵金魁从包里拿出一根三十厘米长的金属棒,甩了几甩,藏于金属棒内部的部分借着惯性甩出,成了一根两米多长、有着尖锐头部的刺刀一样的东西。
拿着那根金属棒,赵金魁将其刺入地下,借助双手感受泥土以下的感觉;和他不同的,郑宝仁则是先用一支消防栓一样的东西,在地面薄薄喷了一层药水,然后拿了一个笔记型电脑大小的仪器,用延伸出来的探头测量。
看着郑宝仁一脸严肃的样子,赵金魁于是拎着自己的老伙计往相反方向——后山的更深处走去。
越往里越昏黑,一开始手里的金属棒还能感受到刺到木板的感觉,再往里……感觉自己好像刺入了一个什么东西,赵金魁推下了金属棒上一个不起眼的按钮。
他手里这根金属棒可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简单,如果推下按钮的话,会从头部侧面伸出另一个钩子,将按钮固定,这样便将刺中的东西包了起来,如果不是很大的话就可以拎起来。
虽然郑宝仁一直反对他这么做,说是会破坏文物,不过他还是会偷偷这么做:坏了就坏了,有的时候可是能借由钩到的东西,找出更好的东西哩!
赵金魁拉了拉钩中的东西,提不起来,于是稍微用力,还是提不起来,鼻孔里哼了几声,一个用力,感到金属棒另一端的东西忽然一个松动,这时稍微一提,金属棒便破土而出。
赵金魁将头顶的探照灯打开,打量起金属棒顶端被自己刺中钩上来的东西——
「我的妈呀!」看清手里钩中的东西到底是什么的瞬间,这个一向胆大的汉子也不由向后跳了几步,手中的金属棒一个不小心刺在了自己的左手上,一时间赵金魁传来一声杀猪般的吼叫。
想到自己的所在、所干的事情,赵金魁慌忙捂上了自己的嘴巴。
左手被刺的好深,好疼!不过受伤已是家常便饭的男人,仗着自己皮粗肉厚没有在意,拔出金属棒的瞬间彷佛连同刚才的恐惧也拔除了,男人心平气和的看向刺头顶端自己弄上来的东西——
那是一根手指,干枯的手指。指头根部戴了一只看不清材质的戒指,说来也怪,那手指明明干枯,可是戒指却仍然牢牢的扣在上面。
「妈的……真晦气……」赵金魁原本只是叨念着自己的倒楣,不过……看看手指上的戒指,忽然有了个想法。
赵金魁急忙拿起对讲机呼唤自己的同伴——为了方便联系和防止大声呼唤,两人每次行动都用对讲机联系,「宝仁你过来,我刺着个东西,你过来看一下。」
「知道了,我马上过去,还有……你以后别叫那么大声!」
对讲机对面郑宝仁的声音永远都是那么冷静,看样子他听到自己刚才的「猪叫」了。心里想着,赵金魁倒也没在意。
男人受伤的左手淌出了血,顺着他手中的金属棒慢慢下滑,缓缓滴在了那半截手指上……
◇ ◇ ◇
郑宝仁被远处一声吼叫吓得差点把手中的机器扔出去,好不容易稳住双手,回过头看着发声的方向,嘴里骂了一句。
「那个莽人!」多半是发生了什么事情,郑宝仁决定过去看看。
其实他心里有点害怕,第一次有点害怕。
他事先喷的药水是一种化学药剂,新埋的尸体外面有棺材倒也无所谓,如果是陈年老尸,外面的棺材木可不会像那木匠皇帝那样,用那么高级、千年不腐的木材。
一般的棺木多半会腐蚀,然后尸体发酵腐败产生的物质,会和这种药水起反应产生一种特殊味道的气体,人的鼻子无法嗅出的味道,利用自己手中的高度感应器则可以轻易测得。
赵金魁用土办法,他用的是高科技,两人合作倒是互相弥补、天衣无缝。
之所以会害怕也是因为手里这个东西,往常的话测很久才会有反应,可是今天……机器却一直有显示。这个地方究竟有多少尸体?多少腐尸?
一想到自己脚下踩着的这片土地下尽是骸骨,连经验老道的郑宝仁心里都有点害怕。此外他没有再提起的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