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杨谦南温凛 本章:第14章

    送走琅琅之后,她全心投入在策划案的设计中。

    最初的一个星期,她带着人在学校外的咖啡厅里加班加点,赶绪康白给她的试验。

    咖啡厅经营到凌晨两点,温凛和几个团队成员围着笔记本电脑,坐在最末的一张圆桌,每个人都是二十出头的面孔。那是最朝气蓬勃的年纪,相信未来,相信创造,相信手无寸铁心有大海。

    温凛时常开玩笑,说名校大学生是最物美价廉的一股劳动力。每个人拿到学位证书之后都是人模狗样,然而在学校里,拿小几千的工资,一块块都是璞玉。

    其实她组起这些人,也是出于偶然。

    那是四月下旬的某一天,她来例假。一向健康的她那次痛得厉害,在床上紧裹着被子冒冷汗。想都不用想,那是杨谦南的特殊趣味导致的后遗症。她吞了两片药,还是收效甚微,付总监那里一个稿子又要得急,她不得不寻求帮助,面色苍白地问顾璃:“你认识那么多人,有没有文章写得比较好的?不用太聪明,思路我给她,只要她写出来。”

    顾璃一脸为难:“我……我认识的都是学长欸。”她扮了张囧脸,忽地说,“不过你可以去找孟潇潇啊。你跟她关系不是不错吗?她是校刊副主编,手底下一堆学妹。”

    温凛斟酌再三,还是求助了孟潇潇。

    对方很快回复,说可以给她介绍一个学妹,“她拿过几届新概念,还出过短篇集呢。”

    “出过短篇集……”温凛迟疑道,“那会不会看不上这点稿费?”

    “嗨!一本短篇集能有几个钱啊,首印五六千,卖出去几本不知道。她人挺活泼的,到处接活。我把她手机号发给你!”

    学妹女生男相,中短发,名字叫仇烨。她给温凛救了一次急,温凛半分钱都没扣,把付总监那里结算的稿费原封不动打给她,还郑重请她吃了一顿饭。仇烨觉得她人好,报酬又丰,拉了好几个文圈里认识的朋友,年龄专业参差不齐,爽气说都可以帮她干活。

    后来磨合了几次,人渐渐固定下来。

    策划案通过了绪康白的检验,温凛在庆祝的饭局上举杯,问他们愿不愿意和她一起组建工作室,全职兼职皆可,有一半肯留下来,但大多是兼职。绪康白把自己的资深助理给了她,做比较复杂的统筹工作,传授行业经验,将这个年轻的团队逐步带上正轨。

    五月的酒杯相碰,到六月,工作室已经初见规模,并开始走公司注册的流程。

    绪康白和她谈妥,在股份上给予她优待,要求是与他优先合作。温凛求之不得,这意味着一大笔千金难换的客户资源,她们越过了创业最艰难的客户拉取与融资阶段。

    六月下旬的那段日子,正是温凛最奔忙的时候,兼顾两个学位和工作室起步,夜夜不合眼。一翻日历才意识到,马上是杨谦南的生日宴。

    那天玩了好几轮,到深夜应朝禹还精神亢奋,提议去银泰旁边庆祝。还是跨年夜的那个场子,去了一大撮人。不过半年,温凛环视一圈,这里许多人她都面生。这圈子里的人仿佛经历了一波换血,像当年为她开窗的那个房婧,已经不见踪影。

    她也不再在边缘陪应朝禹打麻将,而是在点歌机前,帮人点歌。

    洋酒一瓶瓶起开,杯子叠了一排又一排。

    也不知是谁起哄,说:“嫂子不唱歌?给嫂子点一个!”

    有人在醉里放声大笑:“给嫂子点首《烈女》!”

    他们喊她嫂子,但并不承认她是这里的女主人。

    温凛听过这首歌,杨千嬅的经典曲目,开头歌词是这样唱的:“很想装作我没有灵魂但你赞我性感很想偷呃拐骗的勾引完了事便怀孕然后便跟你跟你到家里去扫地让情敌跟我讲恭喜放弃是与非与魔鬼在一起……”

    她如今搞公司风生水起,在这圈子里也见怪不怪。不知有多少十八线小演员靠着这群人,攫取一点点资源上位,玩票而已。温凛在他们眼里,和这些女演员也没差别。

    歌里有多少讽刺意味在,她一清二楚。

    温凛有一种天赋在。无论她心里多少盘算思量,面上永远不显,她温温然笑的时候,好像只是过分天真,“我粤语讲不太会……”温凛把一缕碎发捋到耳后,委婉推拒。

    那些人连声道:“这有什么,不就听个调儿?”

    “在场又没几个广东人,随便唱!”

    “对嘛!唱一个——!”“唱一个——!”

    杨谦南就坐在她身畔。他很少听粤语歌,可能也没听说过这一首,揽住她的肩膀说:“真不会?”

    说声不会很容易,可温凛不太喜欢他这么问。她可以对很多人得体地撒谎,却在内心期盼他是她可以说实话的人。

    可惜不能。

    她抿住唇,一言不发地扫过这群年轻子弟。

    每一件平平无奇的白T,背后一定都有一块价格不菲的标签,可那些锦绣满堆的脸,只是一张张空洞的面庞。有时她会对他们失去耐心,在一个个这样的时刻。

    倏地,一个身影跳起来。

    “什么歌,磨磨唧唧的,这么久不点?”

    应朝禹有点喝多了,把话筒捏在一只手里,撸起袖管:“哪一首哪一首?哪一首我不会?”

    没有一个人动,室内一霎静寂。最后是温凛转身帮他点上。

    他的嗓子雌雄莫辩,一唱歌就会自己跳起舞,仿佛置身演唱会舞台上:

    “……烈女不怕死,但凭傲气

    绝没有必要呵你似歌姬

    知你好过了便要分离……”

    杨谦南在他洋洋盈耳的嗓音里,瞄了温凛一眼。

    不知何时,不止是应朝禹,他的朋友们居然愿意为她解围。

    而温凛还在一心一意,轻轻点头打着拍子,笑看应朝禹跳舞。

    这歌前奏高亢,仿若一首行军曲,又满载着杨千嬅式的,奋不顾身的少女气。

    温凛看得发笑,到第二段副歌夹起个话筒,下场去和他一起唱:

    “烈女不怕死,又何惧你

    不会失去血性和品味……”

    她今夜穿了一身白色斜肩裙,纤长无瑕的手臂高高举起。

    一回眸,正对杨谦南。

    仿佛身系银河,仿佛心怀宇宙,裹藏万千碎星,对他说,又何惧你!

    作者有话要说:  断在这里吧,我觉得足够美好了。

    歌单我po在了……歌词是林夕写的你敢信。

    ——————

    PS:说一个好消息。长夜的简体出版要签了,换了新的出版社新的编辑,希望这本也能有个新开始。

    (当然月榜还是要爬的→_→

    I

    have

    a

    dream!

    希望你们都是真人,永远不切换至虚无状态的那种!

    好歹出来给我凛鼓鼓掌吧!

    第25章

    夏至时分,

    太阳直射点回到北回归线。

    温凛几乎整日躲在公司的冷气里,

    给母亲去电,说这个暑假不打算回家。郁秀很是失落,但表示理解——“别累着自己。”她这样叮嘱女儿。

    顾璃七月之后,也加入了这个团队,负责商务洽谈。她长得人畜无害,

    心思却缜密,

    无形中将甲方哄得开开心心。温凛只需要坐镇大本营,

    负责出方案。

    杨谦南来公司的时候,

    温凛正侧靠白板,

    给成员讲思路。

    “这个片子偏科幻,

    情感营销的路子走不通。”

    白板上划出一条长线,

    “我们可以走曲线,

    首先打开知名度,

    令大众对影片产生兴趣,自发了解,

    再进行后续科普。

    “第一阶段是要制造话题和热点。我们可以避开艰涩的内容,先将影片元素以网络流行语的形式推广出去,成为一个语词符号。好的传播符号本身就是好的传播内容,借助于此迅速形成讨论热点,

    挖掘潜在受众,

    之后我们再进一步转化……”

    杨谦南靠在隔间玻璃上,侧眸观察这间办公室。

    这栋楼在中关村创业街上,下面八楼是电子卖场,

    九到十五楼是写字间,大多是做互联网。温凛这一层除了她们,还有一个科技研发公司。

    她们刚刚搬来不久,办公室里百废待兴,除了会议间摒挡一新,门口玄关处以及里面的几间屋子都还空空荡荡,堆着一些没来得及组装的家具。阳光洒进来,纸箱上漂满金色的尘埃。

    温凛清澈的声音回荡在整间公司。

    几分钟后,传来纸笔窸窸窣窣,众人收拾的声响。

    温凛抱着文件夹踏出会议间,脚步一顿。

    隔间的玻璃上,被画了一幅简笔人像。杨谦南不知从哪里捡来一支记号笔,正百无聊赖,描她开会时的样子。柔和的眉眼,鼻翼上的一点小痣,和精心修饰过的丰盈嘴唇。

    可惜记号笔线条太粗,只能看出个轮廓。

    温凛用文件夹砸他,嗔怪:“你就来我这儿乱涂乱画?”

    他自顾自收尾,嘴角一勾,“画得不好吗。”

    温凛无奈站他身畔,委婉点评:“很有神韵,可惜用笔太简陋。要不要改天给你张宣纸,你帮我画一幅裱墙上?”

    杨谦南笑,笔帽合上,直接用手去擦:“行了,帮你擦掉就是。”

    “别……”

    玻璃上浅黑浅灰一片墨痕,他手心则乌泱泱一大块。

    温凛摊开他手掌,又好气又好笑,“你今年是不是三岁啊?”

    杨谦南一个抬手,镇定自若,在她脸上抹了两道,开怀一笑。

    “杨谦南——!”温凛被抹成个花猫,一照玻璃,顿时语塞,瞪他一眼就往洗手间跑。

    洗手间在楼道尽头。杨谦南慢悠悠踱过去,温凛正趴在洗手台上,猛搓自己的脸。用力搓下来墨痕还未消,皮肤先红了一大片。

    温凛洗干净之后,还用凉水冲了很久,才将那淤红消下去一点。杨谦南站在她身边,挤了点洗手液,慢条斯理地清理手指。

    温凛一抬头,镜子里正映出杨谦南看好戏的脸。

    她指指自己左边脸颊,蹙眉道:“还有吗?”

    杨谦南眼皮都不抬,说:“有。”

    温凛凑近了看镜子,仔仔细细端详,发现早已干净了,忍不住想打他:“明明没了!没看到我脸都搓红了?”

    杨谦南特爱在她这讨一顿打,然后揉揉她脸颊,失笑:“搓红多好,腮红都省了。”

    温凛没好气道:“你见过人腮红擦一边?”

    杨谦南说这个简单,扣住她手腕,把她按在洗手台上亲。

    深深一吻,又笑着离分,嘴唇柔柔印在她右边脸颊。温凛来工作会化个淡妆,嘴唇是显气色的浅红。杨谦南在她颊边留下浅浅印痕,又用大拇指抹了一把自己的嘴唇,看了眼手指上的彩色。

    他像为一幅油画上色,拇指在她右半边脸颊悉心涂抹,最后捧着她的脸转向镜子,搂着她欣赏杰作:“现在对称了?”

    温凛靠在他紧密的怀抱里,抵着下唇,分不清哪边脸更烫。

    “满意么,嗯?”杨谦南从身后吻她的鬓发,蜿蜒至耳际。在冷气充足的过道,他的气息是热的,是七月般温度。情念似春草般抽芽,恣意生长在这炎夏。

    突然,女洗手间传来开门的声响。

    温凛蓦地弹开,恰好和仇烨四目相对。一身中性打扮的小学妹挡住半边脸,动作浮夸地溜号。杨谦南抱着温凛低低地笑,黯声侵袭她的耳朵,“现在颜色更好。”

    一回头,镜子里的她红云斑斓。

    像黄昏,像火烧云收尽的最后一分。

    杨谦南接她回酒店,饭通常吃不了几口,就会纠缠到沙发上。

    温凛喘息着仰视他:“今天不要玩别的……我晚上还要加个班看节点。”

    他囫囵说好,从抽屉里拆了个套子出来。

    其实渐渐适应之后,她并不抗拒这事,时常也有被撩拨到渴望他的时分。但杨谦南似乎对折磨她有特殊的癖好,喜欢让她疼,喜欢见血的快慰,喜欢看她在痛和欲里浮沉。温凛对他通常只有满足,很少有今天这样反对的情形。

    杨谦南没有背诺,只是看上去兴致不高,在沙发上沉默地要她,最后将她堵着,玩味地碾:“怎么办,我们凛凛最近越来越忙,我都不舍得出来。”

    温凛酸胀难受,推他,“别贫了……快点出去。”

    杨谦南于是起来擦净,手臂撑在她身侧,温声呢喃:“待会儿送你过去?”

    温凛说:“没关系。我自己去也行。”

    杨谦南轻笑,在她腿上揉了一把,“听话。”

    他起身穿戴齐整,顺手从卧室里帮她找来替换衣物,扣上表带,随时出发,理所应当。温凛慢慢吞吞蹭起来,去洗手间换上,妆点一新出来,他已经倚在玄关,笑眸似清溪浅湾,说:“嗯,这身好看。”

    那首歌是怎么唱的?

    ——为那春色般眼神。

    有时梦里她会忘记他的样子,只记得这个眼神。

    那段时间她忙得连Facebook都没时间刷,看不见三心二意,听不见流言蜚语。杨谦南在她面前的样子,几乎是个完美的、深情的恋人。

    她无法戒掉这种满足感,住进一双对众生都漠然的眼睛。

    偶尔她会觉得,或许她爱的并不是他这个人。

    有一次甲方邀请她参加活动,她为了拓展人脉,拎包去外地出差。顾璃和她开玩笑,说:“恋爱谈久了靠的不就是个习惯。你这一走一两个礼拜,也不怕他忘了你。”

    温凛笑说不会的。杨谦南这人,最怕寂寞。这么点时间最多够他勾几个乱七八糟的女人,说不定忍忍还能忍住。

    顾璃气红了眼:“你再说一遍?什么叫忍忍还能忍住?!你能不能对自己男朋友有点要求?”

    “我对他没要求啊。反正那些人对我都没威胁的。”温凛拉上行李箱,乐呵呵地说浑话,“他不需要对我忠贞。你想啊璃璃,四五十岁我还是他的小情人,他出轨一次我就去撒泼抢回来。那些二十岁出头的小姑娘肯定气坏了,怎么沦落到要跟个老妖婆抢男人。然后我就赢了。”

    顾璃都想哭给她看:“这样不累吗?”

    “你想想看,我四五十岁的时候肯定有房有车有钱有闲,发展得好的话连工作都不用干。财产交给职业经理人,老公交给小妖精服侍,我就每天找应朝禹打打麻将。日子久了肯定无聊,陪你一起逛逛街,欺负欺负漂亮小姑娘,不是很开心吗?”

    “……”

    顾璃吞了块生铁似的,硌了半晌才咽下去,欲言又止:“凛凛,你到底……喜不喜欢他啊。”

    温凛嘴角一僵。

    她喜不喜欢他呢。如果喜欢,那么为什么对一切桃枝红杏,都能淡然处之,为什么每次表演天真,都能毫无破绽。

    如果喜欢的话,为什么所有人看她的眼神,都不单纯。

    良久,温凛在行李箱上坐下,好似很疲倦,又好似风轻云淡地笑:“……我跟你开玩笑的。”

    那首歌又是怎么唱的?

    ——有些事情你现在不必问。

    她以为她能和杨谦南永远保持这样和平的,甚至有几分甜蜜的关系。

    直到那天她下飞机,在传送带边等着行李,接到了顾璃的电话。

    那天航班延误,她到北京已经是深夜,顾璃晚上因为一个项目,去了红场谈事。她心想在程诚的场子里,总不会出大事。但顾璃哭得撕心裂肺,说凛凛你回来了吗?你快过来。

    温凛的心都揪了起来。

    她拖着箱子跑过十几个行李转盘,世界好像都跟着天旋地转。

    顾璃给她的地址是北医三院,电话里泣不成声,说不清情况。

    温凛心在半空吊了一路,到医院看见顾璃毫发无损,几乎掉泪。

    这医院火到需要黄牛挂号,连深夜都人人形色匆忙,有病人家属焦急请她让一让。急诊科鱼龙混杂,满地污染过的医疗用品,消毒药品的气味令人心慌。

    顾璃精神已经稍稍稳定,连哭带比划:“太吓人了凛凛。钟惟被人打了,整个场子都被砸了。程诚在里面帮她办手续,不知道有没有生命危险……”

    温凛一愕:“谁干的?”

    “钱东霆。”顾璃表情茫然无措,“程诚说她得罪了钱东霆。”

    温凛进去看了一眼,钟惟浑身是血,和衣物黏在一起,急诊医生不得不把她的衣服剪开。据说那些人给她喉咙里灌了碎玻璃,被送来紧急洗胃。她已经接近休克了,可还是会突然弹起来,一口一口地咳血。

    她是个歌手啊……那把嗓子,曾经那么动听。

    大厅里,庄清许夺门而入。有了她这个家属陪同,他们这些暂时看护的人简短交接之后,便打了辆车返程。程诚要回红场,温凛抱着顾璃的肩并坐在后排,轻声安抚。她目睹了整个血腥的过程,被吓得都不太敢回事发现场。

    温凛付了车费,下车时把顾璃交给程诚,按捺不住问他:“钟惟……到底为什么得罪钱东霆?”

    程诚在闷热的夜风里呵笑一声:“还能为什么。”

    “她自作聪明拍视频去要挟杨家的人,东窗事发了呗。杨谦南不计较,不代表没人帮他计较。钱东霆今晚故意找她的茬,她脾气硬气不买账,把人给惹毛了,就是这下场。”

    作者有话要说:  男主:委屈。

    ————

    “好的传播符号……”,出自论文《从看新媒体时代下的电影营销》

    ————

    太久没感谢地雷了:

    谢谢诸位。

    第26章

    那个八月仿佛注定是不祥之月,

    全国各地频发灾害,

    多省市遭遇特大山洪泥石流。

    十四日晚上,国务院发通知,第二天为甘肃舟曲同胞默哀,暂停所有娱乐场所营业。

    三里屯很多酒吧早早关门,门口贴上明日歇业一天的告示。霓虹斑斓的北京城好似一夜之间失去颜色,

    连长安街上的景观灯都齐齐喑声,

    换上缞绖缁衣。

    整条街出奇地静寂。

    红场暗着灯,

    仿佛只是其中平平常常的一间。

    温凛在门外等着。

    顾璃跟在程诚身后进门,

    即将走进大厅,

    远远望见一滩血,

    啊地一声闭上眼:“你们怎么没清理掉啊……我不敢进去!”

    程诚把灯开亮,

    拉着她的手笑:“看看清楚,

    那是滩水。”

    “水哪有那么久不干的啊!”顾璃死咬着牙不信。

    程诚把那张红色海报拎起来抖落:“这玩意儿不吸水,

    还反光。”

    她才肯慢慢睁开眼睛。

    程诚把几张沙发摆正,在地上捡了把吉他。

    乐队的人留下的,

    估计以为砸烂了,他捡起来拨了拨,居然还能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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