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类别:穿越架空 作者:陆云初闻湛 本章:第48章

    两人在山间磨蹭,最后下山时,陆云初又发现了香椿,连忙薅了一大把。

    香椿一看就是刚长出来的,还嫩,绿叶边上一点红,瞧着就芽嫩味香。

    闻湛乖乖蹲下,把背篓朝向她,以便她能更好地放香椿。

    这一筐红红绿绿的,看得人心情大好,这才能明确地感知到漫长的冬天终于过去了,春天终于来临。

    春天的来临标志着食材的更替,油脂浓重的荤腥不再受欢迎,取而代之的是春日里的清新蔬果,尤其是春天独有的绿叶蔬菜,水灵灵、嫩生生,无疑是春日大自然送来的最好馈赠。

    闻湛没吃过香椿,见陆云初将香椿洗净后,烫熟后剁碎,好奇地思考这种树上蔬菜的吃法。

    春日里做菜,最忌讳繁复的烹饪手法,那样会破坏了绿蔬的鲜。

    鸡蛋打散,放入香椿末,绿黄夹杂,颜色十分明快。猪油块丢入锅里,滑锅,锅热后倒入鸡蛋液。

    “刺啦——”醇厚鲜香的味道腾起,最简单的味道,也是最勾人的味道。

    蛋被打散后,热锅一煎就会鼓起泡泡,口感变得软嫩蓬松,外皮稍韧,内里嫩滑。一口咬下去,又是蛋香又是香椿气味,硬是将鸡蛋吃出了一股鲜美与清爽来。

    剩下的香椿拿来拌豆腐,这道菜更简单,却又更清新。白白绿绿,看着就心旷神怡,鲜蔬配豆腐,那股清新味都带着水灵。

    闻湛吃得很欢,他本来以为自己喜欢食荤腥,没想到简简单单的炒鸡蛋和拌豆腐也能这么美味,看来他也挺喜欢吃蔬菜的。

    陆云初让他慢点:“采了一大筐呢,又不是不够吃。”

    闻湛把空碗露给她看,表示真不够吃。

    陆云初噎了一下。

    因为对坐,闻湛不太好在她手心写字,便在纸上写道:明日咱们还上山吗?

    陆云初一眼看破他的心思:“不能薅了,我们又吃不完。”她劝道,“春日里鲜蔬多的是,韭菜、荠菜、菱、藕……每样都吃一遍,不差这一回。”

    闻湛不好意思地笑笑,点点头,目光里全是期待,亮闪闪的,灵动极了。

    陆云初被勾了一下,脱口而出:“……不过你要是喜欢,咱们就吃,一顿不够吃两顿,两顿不够吃三顿。”

    说完还没来得及后悔,闻湛就开开心心地笑出一口白牙,感激地看着她,陆云初立刻就心软了。

    好吧,他的过去就是模糊的字句,没什么真实体验,所以这算是他第一次品尝春天的食材,依着他多吃点也不过分吧。

    只是在这儿路上又得耽搁了,爹啊,对不住了。也不知道一他们这速度,啥时候才能到太原府看望老父亲。

    唉,谁叫她一不小心捡了个灰扑扑的可怜鬼,洗白白后又惨又勾人,还能咋办?宠着呗。

    第62章

    春日吃花、河虾、春笋火腿……

    春日日光温柔,温度恰恰好,昨夜洗净的野果已经晒干了,可以开始酿酒了。

    不过陆云初还没有开始酿酒,闻湛就等不及要上山了。

    他不说话,也不写字,就是背起背篓,默默地在陆云初面前晃悠。

    陆云初放下手里的酒罐,没忍住笑出声。

    闻湛也不恼,红着耳朵根,背着背篓靠在门框上,眼巴巴地望着她。

    上午的天气又不冷又不热,上山正好,若是到了中午下午可能会有点晒。陆云初想了想,放下手里的东西:“那我们上山吧,下午再来弄这些。”

    闻湛肉眼可见地雀跃了起来,把背后提溜着的小框挪到前面来给她看。

    陆云初捂额:“你去哪找的?”她劝道,“咱们上山随便摘点就行,你这架势简直像要把山薅光一般。”

    闻湛只好把框放上,背着背篓等他。

    他身板笔直,背着个空背篓,双手板板正正地拽着背带,很像背着书包的小学生,偏偏又是个大高个,违和极了。

    陆云初看了几眼,一边收拾一边哈哈笑。

    闻湛被她笑得手足无措,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还用袖子蹭了蹭脸,什么也没蹭下来,更迷惑了。

    他紧紧抓着背篓背带,蹙眉,十分严肃。

    陆云初直接笑弯了腰。

    等她笑够了,两人才一起朝山脚走去。

    陆云初问:“你就这么喜欢吃野菜吗?”

    闻湛点头,当然不能说是非常喜欢吃野菜,只能说是他喜欢迎接春天的这种新鲜感。春天来临,万物生长,行在乡野山林间能分明地感受到与冬天不一样的场景。

    久困于繁华的都城里,对四季的感受难免模糊,只能看着花树的变化来感知,但这些感知终究不够浓烈。

    耳边是清脆鸟鸣,身边擦过和煦春风,眼前是草长莺飞的春景,连脚下的泥土也融入了春的温柔。陆云初给她讲什么是可以食用的,吃起来是什么滋味,什么嫩、什么老,一路走一路往背篓里放野果野菜,这才叫真真切切地过春日。

    春日的食物是鲜的,同它的颜色一般嫩而鲜,告别了厚重的调料,正如食客脱掉了厚重的冬衣一般。

    闻湛换上了轻薄的春衣,不像冬日那样层层叠叠的,青衫衬得他更为清朗俊逸。

    闻湛喜欢穿深色的衣裳,或许对于久居黑暗的他来讲,深色的衣裳更有安全感。不过到了春弹脆滑,不用蘸碟就能吃。

    闻湛很快上手,一个接一个往嘴里送,眼睛吃得都要虚起来了。吃过瘾以后,再蘸点酱油吃,也算是换一种口味儿。

    酱油是陆云初自己做的,味道清淡,鲜咸中透着淡淡的甘甜,完全不会抢走河虾的风头,只会更加衬托它的鲜味儿。

    吃过瘾河虾,再吃点蘸糖的槐花饼清清口里的味道。花本身没什么味道,但制成食物还是会给人惊喜,一口咬下,那股淡淡的花香味萦绕在舌尖,瞬间抹除了河虾留下的咸。

    吃花吃的就是这种香气,悠悠长长,不需要放太多糖,只需营造出一种淡淡的甜蜜气息即可。光是吃花,眼前就能浮现出一片花海的模样。

    品完花,再喝一口春笋炖火腿。

    比起其他两道菜,这道菜的味道更重一些,明明没放什么调料,咸鲜味却极浓郁。火腿嫩嫩软软,一夹就烂;春笋极脆,嫩生生水灵灵,吃得人浑身爽利。

    不是什么丰盛的午餐,闻湛却吃得很饱。最后把春笋炖火腿的汤也喝得一干而尽,柔和温暖的鲜味一路暖到胃里,吃饱了以后四肢都开始发软,心里暖烘烘的,像是在春日的太阳下晒着,昏昏欲睡。

    他懒洋洋的,支撑着身子,不让自己犯困。

    谁知道陆云初却拽着他往院里去。

    院里有个竹编的躺椅,很长,足够他睡下了。闻湛清瘦,躺下还有余地,陆云初早就计划好了,立刻挨着他挤下。

    小毯子一盖,晒着太阳睡个午觉,春光无限好。

    两人贴得很近,陆云初能感觉到闻湛呼吸平缓悠长,胸腔里心脏沉沉地跳动着,应该是十分安逸自在的。

    她抬头看了眼,发现闻湛闭着眼睛,嘴角却翘着,眉眼间全是舒展悠然的神色。

    感觉到她的动作,闻湛睁眼,见她在看他,立刻低头啄了她一口,把陆云初给弄懵了。

    “你今天怎么回事,这么开心吗?”

    闻湛点头,又贴过来亲了一口。

    陆云初又懵又想笑的,无奈地问:“这么喜欢春天啊?”

    他先是毫不犹豫地点头,随即又摇头,在她手上写道:更喜欢你。

    陆云初被逗笑了,两个人挨着,一笑就都跟着抖,很痒。

    她问:“又不是没有经历过春天,怎么这么新奇,像第一次见一样。”

    闻湛有些不好意思了,抿着嘴角,不答话,只是再次低头贴贴她。

    阳光洒在身上,格外和暖。春日的午后很静谧,一阵风吹过,吹来阵阵花香。树叶轻晃,摇得地上的暗影破碎变幻,与光斑嬉戏玩闹。

    闻湛嘴角的笑意始终没有褪去,像是午后躺在地上晒着圆滚滚肚皮的野猫。

    他当然新奇了。

    以前看过春日,度过春日,可只有到现在,才算是真正的投入春日,从草长莺飞、万物复苏的温暖春日里来过。

    第63章

    新疆炒米粉

    在一处停留个三五天后,一行人动身启程,路上折腾十天半个月后,又找一处歇几天。这样悠悠闲闲地赶路,完全不会被旅途的劳顿拖垮身体。

    因为闻珏的提醒,陆云初选择绕路去太原府,先往西南走,躲过会兵乱的地方,再往东北方向折返。这圈子兜得挺大的,一行人落脚时,竟发现街市上有胡商来往。

    陆云初以前计划着尘埃落定之后同闻湛游遍中原,没成想带他去拜见老岳父时,阴差阳错地也来了个小蜜月。

    她扯着闻湛逛街:“胡商?也不知道有没有什么新疆的特产。”

    闻湛没太听懂,但大概明白她又在琢磨吃的了。

    陆云初的目光掠过各种皮毛和奶制品,最后在角落里找见个卖种子的。

    她顿时就精神了,按套路来讲,这种商人都会带着辣椒或是番茄种子。结果她翻了一圈,并没有在袋子里找见想要的东西,倒是商人听她的描述,替她指路道:“若是红彤彤的长条果儿,西街口的老张手里有一些,晒干了挂起来可喜庆了。”

    陆云初也不嫌累,立马往西街赶,最后重金买下了一些干辣椒。

    说到辣椒,她才想起来,剧情中期女主终于开了金手指,不断发觉食物种子,辣椒、土豆、番茄、胡萝卜……大概就是男主技能点加在前方战场上,女主加在后方基建上。

    此时此刻的陆云初比谁都更期望剧情快点走,她捂着一小袋子干辣椒,采购了一大堆食材回家,顺路还捎了一罐葡萄酒。

    反正要在此处歇息个几天,陆云初也不急,耐心地开始做米粉。从发现辣椒到路上买了几张馕以后,陆云初就决定要做新疆炒米粉了。

    新疆米粉和其他地方的米粉不一样,有筷子粗细,圆溜溜白胖胖的,看着就结实管饱。

    酱料不够,做出来的味道算不得正宗,但清淡了很久再吃到这么重口的食物,足够用“惊艳”二字来形容了。

    辣椒味道和后世火烧火燎的辣度没法比,但也足够对第一次接触辣度的人带来冲击了。

    闻湛不知道要对陆云初说些什么,拿着个小本儿开开心心地就进来了,辣椒味往鼻子里一钻,他立刻呛咳了一下,一脸惊恐地退了出去。

    陆云初转头看见这一幕,差点没笑出声。

    也只是有些呛人,闻湛没习惯而已。所以他在外面呼吸几口新鲜空气,又往厨房钻,一吸,差点又咳嗽了起来。

    这是他第一次因为陆云初做饭的味道而皱眉,而他可是经过螺蛳粉锻炼过的人。

    他小心翼翼地往锅里一瞧,红彤彤酱糊糊一团,色泽极其鲜艳,不知为何,这种亮色特别能激起人的食欲,回顾以往,也只有冰糖葫芦有这么红了。

    不过冰糖葫芦是甜口的,这个显然是咸口的。他思绪没忍住拐了个弯儿,忘了正事,专注地看着新疆炒米粉思索。

    直到陆云初开口问“你有什么事吗?”,闻湛才回过神,茫然地摇摇头。辣椒味太上头,他完全忘了有话对她说了。

    陆云初便道:“那你就帮我把碗端过去吧,刚好炒好了。”她搓搓手,十分兴奋,“好久好久没吃过了,我快要馋死了。”

    闻湛点头,看陆云初从锅里倒出红棕色的炒米粉,白胖胖的米粉挤在酱料之下,噗噗地往碗里滑。

    凑近了闻,辣椒味更明显,闻湛大概能分辨这和茱萸油差不多,是很刺激的味道,不过这个似乎要更浓烈一点。

    其实辣椒只是看着鲜红,吃起来也就那样。因为顾及着闻湛,陆云初只放了一点点提个味调个色,真正的新疆炒米粉即使是所谓的微微辣也能辣得人直流汗,今天的辣度连微字都沾不了边。

    但即使这样,闻湛还是在吃第一口时被舌尖热辣辣的感觉惊到了。

    虽说他早有准备,但第一次真切地品尝还是有点惊讶。就跟小孩儿喝可乐一样,第一口感觉像是带着麻麻气泡的中药,因为不习惯而觉得奇怪,但越喝越上瘾。

    他缩了一下,五官迅速地皱起,辣度平复下来后,鲜浓的酱香味裹住舌尖,他的表情又变成了带着喜悦的新奇。

    新疆炒米粉的灵魂是酱汁,厚厚一层,要足够浓稠好让粗圆的米粉挂上酱,这样米粉才不会显得寡淡。

    米粉很糯,嚼起来异常Q弹,不像一般的米粉,它的口感特别实,得在嘴里多嚼几口才能吞咽。

    芹菜和酱汁一样,味道都挺重,但只有这种蔬菜才能让酱汁染上植物的清香味,有效综合了酱汁的油和咸,堪称天作之合。

    闻湛没敢大口大口吃,先挑了一根吸溜入口,辣味增大了味觉感知力,酱香味完全裹住了米粉,每一次咀嚼都带着浓郁的香味,让人欲罢不能。

    他很快习惯了这种略微刺激的味觉,兴致勃勃地吸溜米粉。馕和炒米粉是绝配,被切成了小块儿,不大,但浓稠的酱汁并不会把馕浸透,不会让它变成湿哒哒的模样。只有外面那层吸饱了热辣的酱汁,里面还是白白的模样,嚼起来自带一股粮食的面香。

    咬一口,再蘸蘸酱汁,再咬,小小的馕完全吸收了酱汁的精华,可谓点睛之笔。鸡肉同样,完全不会遵循什么鲜嫩多汁的做法,凝实一片,纹理分明,酱汁全往鸡肉纤维里挤,特别有嚼劲儿,和同样吸汁的馕有异曲同工之妙。

    闻湛越吃越快,鼻尖冒出薄汗,米粉不够、馕不够,鸡肉也似乎有点太少,一大碗下肚,从嘴唇到胃都是热乎乎的,用一个字概括就是“爽”。

    陆云初只是低头安心品尝了一下几世没碰着的美味,一抬头,发现闻湛居然迅速适应了新口味并暴风席卷了一大碗,惊得直瞪眼。

    “你都不喝口水吗?”她问。

    闻湛正在用最后一块儿馕裹碗边儿的棕红酱汁,闻言抬头,愣了一下,这才发现是有点咸,应该喝点水清清口。

    他把最后一口馕塞进嘴里,确保没有浪费一点酱汁后,才伸手去够茶杯。

    茶杯里没有茶,只有常温的白开水,灌入口中后迅速降低了口内的温度,身体有一种清凉的感觉,舒服得想让人喟叹一声。

    陆云初见闻湛又开始咕嘟咕嘟灌水,冷汗都要下来了:“刚才干什么去了?”

    答案太明显了,忙着吃呗。

    闻湛不好意思地放慢速度,喝完水,揉揉肚子,幸福地直冒泡泡。

    可是一杯水下肚让胃里清爽了以后,剩余的空间就开始叫嚣没吃饱了。

    他眼神直往厨房飞。

    陆云初:“还有馕,你啃点馕吧。”

    闻湛兴冲冲地往厨房跑,结果锅里酱汁所剩无几,原来陆云初说的“啃馕”是干啃啊。

    闻湛蔫蔫地回来了。

    陆云初见他这样,不得不解释道:“你头回吃辣,怕你吃不消,先慢慢适应吧。”

    闻湛虽然委屈,但陆云初也是为他好,他只能接受。

    他又去厨房洗了些果子,回来坐在桌边嘎嘣嘎嘣地啃,让陆云初有种自己吃香喝辣的,别人只能啃果子垫肚子的错觉。

    不过闻湛真没那个意思,他只是单纯地没吃饱想要多吃一点而已。

    等到陆云初吃完以后,他把碗筷收到厨房去,回来在本子上写:晚上还吃吗?

    陆云初摇头:“太频繁了不好。”

    闻湛嘴角抿了抿,半天不死心地又递过来本子:可是我身体已经好了。

    “这和身体好不好没什么关系,你就是再身强体壮,也得有个适应过程不是吗?”

    她又在用那些听不懂的词汇劝自己了。闻湛连反驳的余地都没有,默默收回本子,安安静静地妥协了。

    陆云初没管他,出去洗了个脸,回来的时候见他坐在屋外晒太阳,穿着一身素净的衣裳,黑发披散,神色颓然,在春光大好的天儿竟硬生生坐出了秋风萧瑟的感觉。

    陆云初只好倒了杯葡萄酒过来:“喝点?”度数不高,全当饮料喝。

    闻湛就是这么好哄,立刻就精神了,接过瓷杯抿了一口,脸上露出甜滋滋的笑意。

    陆云初大大低估了他进食的速度,很快,一杯葡萄酒见底。自从他身体越来越好以后,他的食量就显著增加了,虽然对于他这种大高个来说,这种食量才正常,但陆云初还是有点不习惯。

    “葡萄酒在井里镇着呢,你自己去倒吧。”她没有觉得这葡萄酒味道有多好,喝几口就倦了。

    闻湛起身去满了一杯,回来以后,很快又喝没了。

    他端着空杯看陆云初,陆云初点头,他又去倒,这次直接带了俩杯子。

    午后日光晒着,陆云初开始犯困。

    过了一会儿闻湛又喝完了,举着杯子朝她询问,她晕乎乎的,随意说道:“去倒吧。这酒不好喝,你要是喜欢,那就你负责解决了吧。”浪费不好,幸亏身边跟着这个不挑食的。

    她往躺椅上一躺,扇子一搭,晒着太阳开始午睡,浑然不知刚才那句话有什么后果。

    春日午睡格外舒服,一睡就是一个时辰,醒来以后得反应片刻才能明白自己身在何处。

    陆云初揉揉眼睛,正要起身,眼余光一扫,睡意彻底散了。

    闻湛在旁边的躺椅上睡着,姿势很乖,枕着手臂,头发散开。

    但他的脸明显不对,从脸颊到鼻梁全染上了清透的酡红,因为皮肤白皙,所以连脖颈处也染上了淡淡的粉色,像是覆盖上了一层雪霜的樱花。

    而他的脚下,放着一罐空空如也的酒坛子。

    陆云初傻了,半晌,愣愣地吐出一句:“不会吧。”

    她伸手推闻湛,闻湛睡得死沉死沉的,好不容易被她晃醒,半睁眼睛看她,看了好一会儿

    ,眼神根本不聚焦。

    陆云初捂额,谁知道他这么能喝,这么大一坛子,肚子不会被撑破吗?她真是服了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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